中國地質學會會員待遇
1. 劉俊來的兼職
學術兼職:日本京都大學,客座教授(1996-1997);沈陽地質礦產研究所,兼職教授(2003-2005) 吉林大學,兼職教授,(2013-)中國地質學會理事 (2012-)中國地質學會構造地質學與地球動力學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兼秘書長 (2009-) 顯微構造專業委員會:副主任 (1999-)岩石力學與固體力學學會高溫高壓專業委員會:委員 (1999-)實驗礦物岩石地球化學專業委員會:委員(2008-)國際構造地質學家與大地構造學家協會:會員 (1996-)中國地質學會會員、歐洲地球物理學會會員、美國地球物理學會會員《吉林大學學報(地球科學版)》:編委(曾任);《世界地質》編委(曾任)《地學前緣》編委《現代地質》編委《地質學報-中文版》副主編(2013-)社會兼職:現任:全國政協:委員(第十二屆;2013-)民盟中國地質大學(北京)支部:主委(2006-)民盟北京市委:委員(2008-)民盟中央生態環境委員會:副主任曾任:政協吉林省委員會:委員(第八屆、第九屆; 1998-2003)政協吉林省委員會資源環境委員會:委員 (2000-2003)民盟長春市委員會資源環境委員會:委員 (2002-2003)
2. 地質學報的英文版
《地質學報(英文版)》(ACTA GEOLOGICA SINICA)是中國地質學會主辦的學術季刊,創辦於1922年,是我國歷史最悠久的科技期刊之一。
該刊創辦時,原名Bullelin of the Geological Society of China(《中國地質學會志》),以英文為主,德、法等文次之,每年一卷,刊載中國地質學會會員地質調查研究之所得及在學術年會中宣讀的論文。 ?
《中國地質學會志》共出版31卷,至1952年《中國地質學會會志》與《地質論評》合並,更為現名《地質學報》,由外文版改為中文版,但連續卷號並附英文目次及英文摘要(1967-1971年曾停刊4年),由科學出版社出版,國內外公開發行。
1988年3月,為適應國際交流的需要,《地質學報(英文版)》復刊,發表《地質學報》(中文版)已刊論文的英譯本。從1997年起,《地質學報(英文版)》與中文版相同編號,但所載論文內容不同。
《地質學報(英文版)》所刊論文涉及地學和相關學科各領域的研究,包括地層學、古生物學、地史學、構造地質學、大地構造學、礦物學、岩石學、地球化學、地球物理、礦床地質學、水文地質學、工程地質學、環境地質學、區域地質學以及地質勘查的新理論和新技術。其讀者對象主要是國內外有關學科的研究人員與高等院校師生。稿源自世界各地,該刊稿源豐足,稿件年刊用率20%—30%,可以從大量來稿中擇優遴選稿件。《地質學報(英文版)》近數年來,一直連續被美國《科學引文索引》(SCI)所收錄。多次獲得科技部、新聞出版署、中國科協的中國優秀科技期刊稱號。 ?
《地質學報》英文版,現為雙月刊;刊號:CN11-2001/P,ISSN0001-9515,多次榮獲《中國優秀科技期刊一等獎》、《建國60年有影響力科技期刊》等20多項榮譽稱號,現被《SCI》、《CA》、《GeoRef》等國內外20多家資料庫收錄,影響因子常年位居1.5--2.15上下,是中國地學界最重要的核心期刊之一。查看更詳細內容可上中國地學期刊網——直接下載全文(OA刊物)。自2012年開始,與Wiley-Blackwell公司合作出版電子版,現有5500多家電子版國際訂戶。
主辦: 中國地質學會
周期: 雙月
出版地:北京市
語種: 英文;
開本: 16開
ISSN: 1000-9515
CN: 11-2001/P
歷史沿革:
現用刊名:Acta Geologica Sinica(English Edition)
曾用刊名:地質學報(英文版)
創刊時間:1922
該刊被以下資料庫收錄:
CA 化學文摘(美)(2009)
SCI 科學引文索引(美)(2009)
CBST 科學技術文獻速報(日)(2009)
期刊榮譽:
中科雙百期刊
3. 中國地質學會的理事成員
屆 次年 度理事長(會長)秘書長(書記)11922章鴻釗謝家榮21923丁文江謝家榮31924翁文灝孫雲鑄41925王寵佑孫雲鑄51926-1927翁文灝周贊衡61928丁文江李四光71929李四光孫雲鑄81930朱家驊孫健初91931翁文灝孫雲鑄101932 —1933李四光孫雲鑄111934謝家榮孫雲鑄121935葉良輔楊鍾健131936楊鍾健黃汲清141937楊鍾健黃汲清151938黃汲清田奇x161939李四光尹贊勛171940尹贊勛黃汲清181941翁文灝朱 森191942朱家驊計榮森201943孫雲鑄尹贊勛211944李春昱尹贊勛221945李四光尹贊勛231946 —1947謝家榮尹贊勛241948俞建章尹贊勛251948 —1949李春昱尹贊勛261949 —1950李四光孫雲鑄271951李四光孫雲鑄*1952孫雲鑄王鴻禎281953李四光王鴻禎291954 —1956李四光侯德封301957 —1962李四光侯德封311962 —1979李四光朱效成321979 —1982黃汲清王澤九331982 —1988程裕淇王澤九341988 —1992朱 訓王澤九351992-1997張宏仁趙 遜361997 -1999宋瑞祥王弭力372000 -2005田鳳山王弭力382006-2008孫文盛朱立新382008-2011徐紹史朱立新392011- 今徐紹史朱立新
4. 以史為鑒 繼往開來——中國地質學會周年點滴回顧
浦慶余
(中國地質科學院)
2012年是中國地質學會成立90周年,有許多往事值得回顧和紀念。作為擔任過中國地質學會下屬的專業委員兼職副秘書長8年,中國地質學會秘書處專職工作14年,返聘7年的學會工作人員,更有許多話要說,為中國地質學會更加符合「由中國地質科學技術工作者自願組成的、依法成立的學術性社會團體」的原則,盡一份責任。特選擇會員、理事會和會章三個問題,作些點滴回顧和粗淺分析,以求教諸會員。
一、一份會員名錄的啟示
1948年2月,中國地質學會刊印了一份會員名錄,編者按語寫道:
本會理事會於三十五年十一月二日決議:「會員會友未履行其義務兩年者,本會認為自動退會,並在南京中央日報刊登廣告催交會費,至年終尚未交納最近二年以上之會費者即作退會論。如繼續履行義務,當隨時恢復其會籍。」茲本會已於三十五年十一月八日、十三日、十四日在南京中央日報通知此項決議;此次會員錄即遵照前項決議編制,因卅六年前未交納會費滿二年致未編入此次新會員錄內之會員會友,一俟補交會費,即隨時恢復其會籍(永久會員當然不在此列)。
當年,執行的是1942年3月20日第十八屆年會通過的《中國地質學會章程》,該章程規定學會宗旨是「以促成地質學及其他地質學有關系學科之進步為宗旨。」規定會費標准會員每年5元,會友每年2元,如一次交納50元者為永久會員,團體會員每年400~600元。
抗戰期間,我國一些院校、研究機關大多遷往西南後方,中國地質學會隨中央地質調查所遷往重慶。那時雖然生活艱苦,工作條件很差,學術活動卻接連不斷。抗戰勝利後,於1946年院校、研究機構遷回原地,中國地質學會也隨中央地質調查所遷回南京。那時,有的會員就職單位有變動,有的出國深造或去國他就。在這個背景下,學會理事會於1946年11月作出決議,進行會員重新登記。把交納會費作為重新登記的重要條件。
這份「中國地質學會會員錄」中,公布了重新登記後的會員總數為486人,其中創立會員19人,劉季辰是1922年學會成立後第一批入會的會員,這里誤記為創立會員,創立會員應有26人,重新登記者實際18人。還有8人,有4人已去世,他們是趙汝鈞、丁文江、王紹文和葛利普,其餘4人是李捷、董常、仝步瀛和麥美德,尚未重新登記不知何故。永久會員有357人,通信會員28人,榮譽會員1人,還有會友96人,機關(團體)會員44個。此外已故會員有28人,除了上列4位創始會員外,已故世者中有中國地質事業初創時期的大力支持者張軼歐,在野外地質調查時先後被土匪殺害的趙亞曾、許德祐、陳康和馬以思,中央大學、南京大學的前身東南大學地學系早期的系主任鄭厚懷和被屈死的中央大學教授朱森等。
重新登記的486名會員中,按從事的學科或專業劃分,地質學412人,地理學46人,土壤學11人,動物學2人,測量學4人,植物學4人,地球物理學5人,考古學1人,人類學1人。也就是說,與地質學相關之學科者有74人,占會員總數的15%強。體現了學科交叉,各相關學科之間的相互交流,也反映了中國地質學會人氣的旺盛,有較強的親和力。
會員中還有少部分外國人。中國地質學會的創始會員就有三位外國人,他們是北京大學地質系教授、美籍古生物學家Grabau A.W.,農商部顧問、中央地質調查所的瑞典籍新生代地質與考古學家Andersson J.G.,燕京女學校地質學教師Miner L.。1922年就有在北洋大學任教的美國地理學家Barbour G.P.,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的Berkey C.P.,日本東北大學的古生物學家早板一郎等入會。1948年重新登記時安特生和那林已經回瑞典,巴爾博已回美國,早板一郎在台灣大學任教,德日進已回法國,梭頗已回美國,他們也都重新登記為我國地質學會會員。反映這些曾在中國任職的地質學家對中國的感情,也說明中國地質學會從成立起就是向世界開放的學術團體。
在重新登記的會員中,有已步入政界的翁文灝和朱家驊兩人,翁時任國民政府行政院院長,朱時任國民政府教育部部長,刊印名錄時翁已下野,任中國石油公司總經理。南京解放後,1949年7月29日,中國地質學會理事會決定:會員翁文灝、朱家驊兩人被列為戰犯,停止其權利和義務,會員錄上不予列名。不知何故,翁文灝回來後,特別是毛澤東同志肯定其為愛國的國民黨軍政人員後,沒有恢復他的會員權利和義務。
抗戰勝利後,有一批從事地質地理工作的年輕學者和應屆畢業生出國留學,在國內時有的是中國地質學會會員,有的是會友,可能是通訊不便的原因,也可能是別的緣故,除了池際尚、周明鎮、謝覺民、李璞、馬杏垣、楊懷仁外,其他人沒有重新登記。值得稱頌的是新中國成立後,池、周、李、馬、楊和塗光熾、張炳熹等先後回到祖國大陸。謝覺民和楊懷仁是浙江大學史地系畢業的,謝覺民沒有回來,後來成為美國著名人文地理學家、匹茲堡大學終身教授。1980年後與我國地理界經常進行學術交流。
在重新登記的會員中,朱家驊時任國民政府教育部部長,在解放戰爭後期隨國民政府遷往台灣,翁文灝雖在1948年11月末卸任行政院院長,擔任中國石油公司總經理,他對蔣介石不滿,千方百計要擺脫蔣介石,但由於被列為戰犯,又不敢留在大陸,轉展香港、法國,終於在1951年回到祖國大陸。丁驌和張其昀任浙江大學史地系主任,教人文地理。丁驌因擔任過國民黨重慶黨部書記,張其昀時任國民黨浙江大學區黨部書記,前者去了美國,後者去了台灣。張其昀到台灣後曾任「國民政府教育部部長」,後任「總統府資政」。他後來在研究和整理中國歷史文化方面在台灣有很大影響。
1929年2月14日第六屆年會上通過的會章規定:「國外之地質學者或古生物學者對於中國地質有所合作或有所貢獻者得為本會通訊會員。」之後陸續發展通訊會員。這次重新登記的通訊會員28人。國籍有美國、英國、日本、印度、法國、奧地利和瑞典,其中美國的Broom R.教授正在南非任職。
重新登記的會員中有1948年被遴選為中央研究院院士的有翁文灝、李四光、謝家榮、朱家驊、楊鍾健和黃汲清。後來被遴選為中國科學院學部委員(院士)的有75人,其中2人當時還是會友,被台灣「中央研究院」聘為院士的有3人。
重新登記的機關(團體)會員有44個,除了當時我國三大地質機構: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中央研究院地質研究所和資源委員會礦產測勘處以外,還有資源委員會,四川、台灣、江西、西康、河南、湖南、福建等省的地質調查所,資源委員會所管轄的一些礦業公司、中福兩公司聯合辦事處、一些官民聯辦的礦業公司、國防部測量局、北京大學、北洋大學、交通大學唐山學院、武漢大學、重慶大學和清華大學。
從這份中國地質學會會員名錄,我們可得到一些啟示。
首先,中國地質學會是一個民間學術團體,它的性質是群眾性的,屬非政府組織,所謂自願組成,指的是成立時有發起者,即創始會員,會員自願入會,自動退會,進出自由,要盡義務,交納會費是最基本的要求。現在,中國地質學會號稱有多少萬會員,卻不交納會費,有的退休多年,有的出國很久都沒有聯系,不知誰入會了,誰退會了。所謂的會員是虛位,是「被會員」。誰當理事了,誰當理事長了,就辦個會員證。團體與政黨不一樣,但也得像個樣子,有點規矩才是,須知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其次,中國地質學會在當時有很大的吸引力,從會員結構上體現了以促成地質學及與其他地質學有關系學科之進步為宗旨。中國地理學會成立於1932年,有46位中國地理學會會員參加中國地質學會。竺可楨1922年就加入中國地質學會,他也是中國地理學會創始人,1948年還重新在中國地質學會登記。地理學者中有地貌學者加入中國地質學會,如果是學科接近的話,那麼經濟地理和人文地理學者與地質學的關系就比較遠了,如胡煥庸、張其昀、謝覺民、張印堂、陳正祥、周立三、鍾功甫、薛貽源、洪思齊、嚴重敏等。研究動物學的張春霖、壽振黃,研究人類學的吳定良,研究植物學的胡先驌、侯學煜也都加入中國地質學會。
第三,這份名錄的編排按英文字母次序,不管職務多高、年齡大小和專業,也不論在中國地質學會中的職務如何。只列何時入會,何年成為永久會員,以及當時服務於哪個單位。從這里可以看到凡是中國地質學會會員都是一律平等的。展示在大眾面前的只是會籍、會齡的區別。
1980年初,李春昱曾說1948年由他經手將學會的8000美元請美國友人存在美國的銀行。我1985年到學會工作,在1994年聽說此事,向學會有關人士詢問此事,據時任專職副秘書長的何世沅說,當時請李春昱把詳情寫了下來,隔段時間找不到了,再請李春昱寫了詳情,李很不高興,但還是寫了。何世沅說,這張紙也找不到了,那時李春昱已去世。我問過程裕淇,他說聽李說過,程裕淇還記得那個美國人是位女士,他還記得她的名字,他把這位美國友人的名字寫了下來。後來,新任專職副秘書長王弭力把南京會所和美國存款的事認真辦了,南京會所要回來了,存款一事沒有確切信息,沒有辦成。1948年學會哪有這么多錢,有可能是至少一部分是會員重新登記時交的會費。
二、一份歷屆學會領導機構名錄的思考
我根據歷屆理事會名單,整理了一份中國地質學會從成立至今歷屆理事會職員名單。從這份名錄並結合中國地質學會的實際工作情況,可以得知中國地質學會治理結構的變化,從中能夠獲得學會工作的一些認識和體會,以及今後如何改革的啟示。
從1922年中國地質學會成立到1952年,共27屆理事會的任期基本為1年,至多跨2個年度。理事人數從數人到十數人,第八屆及以前設副理事長2人,第九屆至第三十一屆不設副理事長,第二十一屆至第二十六屆,增設監事會。理事會有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書記)和會計等分工。也就是說,中國地質學會理事長(評議會)是名正言順地在理事。理事長,一般不連任。這是比較合理而又高效的學會治理結構。
從第二十九屆(1954~1956)理事會開始,理事會任期延長至4~6年,第三十一屆理事會(1962~1979)因1966年開始「文化大革命」,從這年開始到1971年,被作為「裴多菲」俱樂部受到沖擊。至1972年因對外關系需要,恢復以中國地質學會名義開展對外學術交流活動。理事人數急增,如第三十一屆44人,從第三十二屆到目前的第四十屆,增至100多人,這一時期從第二十七屆(1951)至1971年李四光逝世,他連任了6屆的理事長,長達20年。這對於學術團體來說,是不正常的狀態,與民間學術團體的治理結構出入較大。這一時期取消了理事會的會計,由掛靠單位的會計代行會計工作。鑒於不收會費,經費由掛靠單位和中國科協支持,經費賬目也不必向會員公布。這一時期,開始(1950、1951)因秘書長孫雲鑄工作在北京大學地質系,該系學生游振東和何錫麟協助秘書長工作。1952年開始設專職職員。第三十一屆理事會開始設專職編輯組成《地質學報》和《地質論評》編輯部。也就是說學會有了辦事機構,理事會開始擺脫辦理學會之事。
中國地質學會歷屆理事會職員名單表
續表
續表
從第一屆至第三十屆理事會的理事長和秘書長都由地質學家擔任,第二十八屆至第三十一屆理事長李四光雖是政府的地質部長,但他還是一位著名的地質學家。第三十一屆的秘書長朱效成雖是司局級行政幹部,但他在他們這個層次的行政幹部中,學習地質學的成效是比較好的,基本上是一位懂得地質學的管理幹部。從第三十四屆(1988~1993)理事會開始理事長就開始由掛靠單位地質部、地質礦產部至國土資源部的部長或副部長擔任,開始先後任理事長的幾位部長和副部長雖然是學地質,從事過地質工作,但是以他們在地質科學上的成就和學識,是當不了理事長的,是部長的身份才當得了理事長。從理事長人選的變化,可以看到中國地質學會的治理結構已偏離了群眾性學術團體的性質。常務理事會例會的舉行也與國家行政機關的部長辦公會議同一模式,有人戲稱「將地礦部部長辦公會議搬到地質學會來了。」有段時間,為了減少層次,因繁就簡,將常務理事會議與秘書長會議合並召開,名為常務理事擴大會議,後來也被一位擔任常務副理事長的地礦部副部長否掉了,說常務理事與副秘書長是兩個層次的,不能一起開會,以後就變更為常務理事會決定,秘書長會議落實工作。在行政部門看來理事長、副理事長與常務理事基本上是部級,副部級和司局級幹部,副秘書長基本是處級幹部,只有前者可作決定,後者的任務是將決定落實到實處。在一起開會覺得不成體統。這又是將國家機關的行政級別帶到學術團體。
學術團體的會長(理事長)應由著名科學家擔任,如果他既是著名的科學家,又是社會活動家則更佳,這是國際慣例。1979年以後,全國性學會迅速增加,且有部門分割的趨勢,這是利益所向。這既有積極意義,也隱藏有弊端。而且有不少學會由本部門的行政領導,如國務院有關部、委、局的首長擔任會長。1980年後期,國務院明文規定,行政領導不得擔任學會、協會和研究會的領導職務,這是正確的。但是留下一條尾巴,說若的確需要,應報國務院批准。實際上這項規定是對已經擔任學會、協會領導職務的行政領導的一種限制,而不是為了擴大。中國地質學會第三十二屆(1979~1983)、第三十三屆(1983~1988)理事長先後由黃汲清和程裕淇擔任,以前幾屆的理事長李四光雖是地質部部長,但他畢竟還是著名地質學家。以後換屆除黃汲清和程裕淇外,不是沒有合適的著名地質學家。再說,李四光擔任理事長時,地質部黨組書記、副部長何長工在學會並無職務,只是先後由具有地質背景的副部長宋應和學部委員、副部長許傑擔任學會常務理事;黃汲清擔任理事長時,地質部黨組書記、部長孫大光也未在學會擔任職務,只有副部長鄒家尤出任18位副理事長中的一位副理事長。程裕淇擔任理事長的階段,夏國治副部長擔任副理事長(當時有9位副理事長)。1988年以後的6任理事長都是地礦部或國土資源部的部長或副部長擔任理事長,而且有的並無學習或從事地質工作的背景,由於部長又是部里的黨組書記,工作很忙,還要有一位副部長或副部級幹部擔任常務副理事長。這樣做,名義上是加強領導,實際上是學術團體治理結構和管理模式的倒退;名義上是爭取部里的支持,實際上是一種簡單的理解;說是經過國務院審批,實際上你報上去了,能不批嗎?理由總是可以找到的。
三、幾份會章的回顧
中國地質學會章程是中國地質學會性質、宗旨、任務、行為規范的約定,是在憲法所規定的范圍內進行活動的指導和自我約束,可以說是學會的根本大法。中國地質學會章程從1922年成立起到現在經過十多次的修改。
中國地質學會的名稱是1922年章程的第一條就寫明了的,已經有90年的歷史。學會的宗旨1922年章程規定為「促成地質學及其關系學科之進步」。這一宗旨的敘述既簡潔又明了,這一記述在1929年、1931年、1935年、1942年的幾個章程和簡章中一直沿用。而1954年2月的章程卻修改為「團結全國地質工作者從事學術研究,交流學術技術經驗,謀地質知識之提高與應用,在國家過渡時期總路線的光輝照耀下,為經濟建設服務」。其實學會不是從事學術研究的機構,至於「在國家過渡時期總路線的光輝照耀下,為經濟建設服務」是政治任務。1953年,毛澤東在《批判離開總路線的右傾觀點》一文中說:「黨在過渡時期的總路線和總任務,是要在十年到十五年或者更多一些時期內,基本上完成國家工業化和對農業、手工業、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這條總路線是照耀我們各項工作的燈塔。不要脫離這條總路線,脫離了就要發生『左』傾或『右』傾的錯誤」。1954年的會章規定的宗旨是根據這種精神修改的。
1950年8月26日的理事會會議贊成謝家榮的提議,取消永久會員,這樣就在沒有經過會員代表大會票決的情況下剝奪了已交50元大洋的永久會員並得到學會承諾的權利。
1957年的會章對學會宗旨修改為:「團結全國地質工作者,從事學術研究,交流科學技術經驗,開展學術討論,努力使我國地質科學迅速達到世界水平,更好地為我國社會主義經濟文化建設服務」。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召開,毛澤東在開幕中提出「為了建設一個偉大的社會主義國家而奮斗」。並從1953年開始實施第一個五年計劃,開展大規模的經濟建設。1956年提出向科學進軍,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方針。這次修改會章,對學會宗旨的表述是根據這些原則而進行的。
再一次修改會章是粉碎「四人幫」,結束「文化大革命」之後,1978年3月18~31日,舉行全國科學大會,當時重提四個現代化和出成果出人才。1979年的會章總則包括第一條表明中國地質學會的性質是學術性群眾團體,是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的組成部分;第二條表明中國地質學會的任務是「根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新時期總任務的要求,團結廣大地質科學技術工作者,積極開展國內外學術交流活動,普及科學技術知識,為地質戰線出成果、出人才,為地質科學技術迅速達到和超過世界先進水平,為在21世紀內把我國建設成為四個現代化的偉大的社會主義強國作出貢獻」;第三條是認真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充分發揚學術民主,提倡各種學術觀點和學派之間自由討論,通過實踐,發現真理和檢驗經驗。顯然這條是總結「文革」及以前的經驗教訓,全國開展「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准」討論的背景下,寫進會章的。1983年會章只作文字修改,內容與1979年會章基本相同。
1988年會章與1979年和1983年會章除了增加培育、推薦人才和改革的內容外,其他基本相同,這是因為此時中國地質學會設立了青年地質科技獎,中國科協設立了青年科技獎,學會和全國地質部門的改革正在進行中。
1993年第七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制定的會章,第二條明確為宗旨,是這樣陳述的:「本會宗旨是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倡導獻身、求實、創新、協作的精神和優良作風,團結廣大地質科技工作者,促進地質科學技術的繁榮和發展,促進地質科學技術成果轉化為生產力,為我國地質事業的發展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作出貢獻。」這是由於中國科協提出了「獻身、求實、創新、協作」的科協精神,科學技術領域的改革提出了兩個促進。此前,1991年民政部頒布了《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中國科協於1992年制定了新的全國性學會組織通則,是按照《條例》和《通則》的要求,總則應概括為三個內容,一為本會性質,二為宗旨,三為任務,進行修改的。
1997年會章與1993年會章基本相同,只是第一條本會性質,增加了中國地質學會「是發展地質科學的社會力量」「代表中國地質界參加國際地質科學聯合會及其下屬組織」。這樣,就明確了中國地質學會在發展科學中的社會地位,對自己的職責作了限定。實際上,中國地質學會從來就是代表中國地質界參加國際地科聯的活動,只是因為在北京舉辦第30屆地質大會非常成功,擴大了我國的國際影響,這里作了進一步明確。第二條宗旨增寫了「促進地質科學技術人才的成長和提高」放在1993年會章的兩個促進之間。這里的「成長」主要指的是青年地質人才,「提高」主要指的促進成為兩院院士和中國地質學家走向世界,如擔任國際學術組織的有關職務,承擔國際合作研究項目,在國際學術會議上作大會主題報告和主持人,等等。
2000年的會章是根據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國務院頒布的修訂後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重新登記時,根據民政部提供的《社會團體章程示範文》修訂的,總則增加了中國地質學會的英文名稱,增添了「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范」的內容,明確了「民主辦會」的原則。將原會章中的「任務」作為「第二章」業務范圍載明。整個會章的章、條均按《範本》重新調整。特別是載明「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以及掛靠部門國土資源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即認了三個上級管理單位。
2006年會章按1997年和2000年會章中總則第三條宗旨的四個促進,增加了第五個促進「促進人類與自然的和諧發展」。
歷年會章的變化,除了上述原則、宗旨以外,還有不少其他方面的變化,例如「任務」或「業務范圍」也是從無到有,從少到多,1922年只說有一種刊物,名為《中國地質學會會志》,1929年會章有「本會得設獎章或獎金,以獎勵地質學之有貢獻者」,1942年會章增寫了出版物有西文會志和中文地質論評。1954年會章專設一章「學術活動」另一章「刊物」,1957年會章增加了「協助有關部門解決科學技術問題」。1979年會章專列「主要任務」一章列舉了7項,1983年會章的「任務」一章,根據新情況進行調整仍為7項。以後幾次修改會章大體都是這樣改動。又如,關於會員,歷年也有變化。
一個國家有三部分的組織,一是政府,它具有管理國家的行政職能,由選民選舉產生,是為選民服務的公務機關;二為企業,它以贏利為目的,同時為公民生產和提供生產和生活物質。政府維護公民的權利,企業有自己的私利。中間就有一批非政府、非贏利的組織。學術團體是第三種組織中的一分子。它從政府「批發」服務,廉價或無價提供給公民。作為學術性團體,有別於政府部門的科研機構,也有別於企業的研發部門。它的業務范圍是很明確的。早期的中國地質學會會章規定的「以促進地質學及其關系學科之進步為宗旨」既明確又簡潔,也好記。後來的會章幾經修改,增加了許多,實際上是這一宗旨的細化,或具體化,為什麼「促進」原來是兩個,後來增加到三個、四個和五個促進,越是具體,越是不全面,要不斷補充。而且由此具體化反倒不確切。例如,1957年會章中說要「從事學術研究」,這應是科研機構和高等學校的任務。1983年會章中提出積極開展咨詢服務活動,實際上學會在咨詢服務上不具優勢,至於把「遵守憲法、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在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指導下開展活動。」作為宗旨寫進會章沒有必要,一是這種要求是每個個人、政府機關、群眾團體和企業甚至政黨都應做到的起碼的要求,只要是公民、法人,都應如此;二是這個要求是義務、是責任、是共識、是常理,不是屬於宗旨的范疇。
會章要簡單明了,要有個性,既要有規范,也要有靈活性;既要便於記憶,又要有可操作性。制定一個好的會章不是件容易的事,值得好好研究。
以上對一份會員名錄、一份歷屆理事會主要領導名單和歷屆中國地質學會會章,進行了回顧和思考,是很膚淺的,可能存在錯誤。但其目的是為了中國地質學會能夠真正成為中國地質科技工作者的家,找准位置,成為真正的符合非政府組織特點的學術性社會團體。在政府、企業、科研機構、高等院校之間,起到補充和協調的作用。
5. 中國地質學會的學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本學會名稱為中國地質學會,英文譯名為「geological society of china」,縮寫為gsc。第二條 中國地質學會(以下簡稱本會)是由中國地質科學技術工作者自願組成、依法登記成立的全國性、學術性、非營利性的法人社會團體,是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的組成部分,是發展我國地質科技事業的重要社會力量。本會代表中國地質學界參加國際地質科學聯合會及其下屬學術組織。第三條 本會宗旨是團結廣大地質科技工作者遵守憲法,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在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指導下開展活動;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堅持民主辦會的原則;積極倡導獻身、求實、創新、協作的精神和優良學風;促進地質科學技術的繁榮和發展,促進地質科學技術的普及與推廣,促進地質科學技術人才的成長和提高,促進地質科學技術與經濟相結合,促進人類與自然的和諧發展,為我國地質事業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做出貢獻。第四條 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以及掛靠單位國土資源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第五條 本會的住所:北京市西城區百萬庄大街26號(中國地質科學院內),郵政編碼:100037。第二章 業務范圍第六條 本會圍繞我國地質科學技術與相關領域開展以下業務活動:一、開展國內外學術交流,加強同國內外地質科技團體和地質學家的聯系;二、組織和承擔地質科學技術研究工作;三、編輯、出版、發行本會主辦的地質科技期刊;四、向社會普及地質科學知識、傳播科學方法和科學思想;五、開展繼續教育,組織和承辦各類技術培訓或技術研討班、研討會等,推廣新理論、新技術和新方法;六、受掛靠單位國土資源部委託,負責中國注冊地質師的資格認證的相關日常管理工作等;七、開展地質科技咨詢服務和地質科技開發工作;接受委託,對國家地質科技發展戰略、政策和經濟建設中的重大決策進行科技咨詢;開展地質科技項目論證、成果鑒定和獎勵評審、文獻和標準的編審、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評定等;八、發現和舉薦地質科技人才,表彰、獎勵在地質科技活動中取得優秀成績的會員和科技工作者;九、向黨和政府及有關部門反映地質科技工作者的意見和建議,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十、承擔上級單位交辦的相關事宜和開展為會員服務的其他活動。第三章 會員第七條 本會會員分為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兩部分。第八條 個人會員包括:榮譽會員、會員、學生會員、通訊會員和外籍會員。一、入會條件凡承認本會章程,並符合下列不同類型會員條件之一者,均可提出入會申請,按審批程序批准後,成為中國地質學會會員。(一)會員1、獲得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地質科技人員;2、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及以上或具有相當技術職務的地質科技人員;3、從事科技、教育、生產等地質科技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並熱心和積極支持本會工作,具有一定業務管理水平的管理人員。(二)學生會員1、高等院校地質類專業本科二年級及以上;2、在校碩、博研究生(不含在職研究生)。(三)榮譽會員凡年齡在70周歲及以上,並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經本會常務理事會批准,可授予本會榮譽會員。1、為地質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2、為地質學會發展做出特殊貢獻的人員。(四)通訊會員現居住在港、澳、台地區或旅居國外並在本行業領域具有一定學術成就的中國籍地質科技工作者。(五)外籍會員在地質專業領域有較高造詣,並熱心參與和協助組織本學科學術交流的外籍專家、學者。二、入會程序(一)會員、學生會員,本人應向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質學會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中國地質學會個人會員申請表」,由所在省級地質學會審批後報中國地質學會備案,頒發中國地質學會會員證。(二)榮譽會員,經本人同意,由學會分支機構、省級學會、常務理事單位提名,常務理事會批准,可成為中國地質學會榮譽會員。(三)通訊會員、外籍會員,由本會會員兩人書面推薦、本人向本會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中國地質學會個人會員申請表」,經本會常務理事會審議批准後頒發中國地質學會會員證。外籍會員報中國科協備案。三、權利和義務:(一)權利1、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2、優先參加本會主辦的國際、國內學術交流、考察、培訓等活動,並享有優惠的會議注冊費;3、免費或優惠獲得本會相關資料和主辦的出版物;4、享有申請本會有關獎勵或推薦有關獎勵資格的權利;5、享有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權;6、入會自願、退會自由。(二)義務1、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2、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3、完成本會交辦的任務;4、按規定繳納個人會員會費。四、會員資格及會籍管理(一)本會榮譽會員、通訊會員、外籍會員的會籍由本會直接管理;本會普通會員、學生會員由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質學會管理。(二)會員調離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時,應及時到原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質學會辦理會籍轉移手續;(三)會員應自覺繳納會員會費,在會員資格有效期滿六個月後仍未能及時繳納會費的將自動取消其會員資格;(四)會員被剝奪政治權利者,自動取消其會員資格;(五)會員退會或被取消會員資格後要求重新入會的,按原審批程序重新進行審批。第九條 單位會員一、入會條件凡承認中國地質學會章程,與本會行業領域有關,願意參加和支持本會組織的學術交流、科學普及、技術咨詢、人才舉薦、教育培訓等有關活動的,並具有一定科技隊伍和一定比例的本會會員,從事科研、教學、生產、服務的企事業單位和教學機構、社會團體。二、入會程序向本會提出書面入會申請、填寫「中國地質學會團體會員申請表」,經常務理事會審議批准,即可成為本會團體會員。三、權利和義務(一)權利1、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2、理事會換屆選舉時,擁有理事候選人的提名權;(新增)3、優先參加本會組織的國內外學術交流與科學考察、科技咨詢、科技培訓等;4、擁有申請本會有關獎項、獎勵的資格;5、優先和優惠訂閱本會主辦的學術期刊或有關資料;免費獲得本會內部刊物;6、免費在學會網站和內部刊物上刊登團體會員單位的人才、科研、教學、生產等成果有關信息;7、擁有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權;8、入會自願、退會自由。(二)義務1、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2、及時向本會提供相關學術動態,積極開展學術交流及科學普及活動;3、按規定繳納團體會員會費;四、會員資格和會籍管理(一)團體會員單位會籍由本會統一管理;(二)不能按期繳納會費的團體會員單位將取消本會團體會員單位資格,取消會員資格後需重新入會的,需按原審批程序進行重新審批。第十條 會員會費的管理與使用一、本會各類會員會費應按財務有關規定嚴格管理,專款專用;二、收取會費需向繳費人開具由財政部門監制、民政部門統一印製的「社會團體會費收據」;三、個人會員會費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地質學會負責收繳與管理使用;團體會員單位會費和學會理事會費、通訊會員和外籍會員會費由本會負責收繳及管理使用;四、會員會費主要用於為會員服務性支出和補貼本會工作支出;五、本會按年度會費繳納標准收取會費,可一次性繳納五年會費,也可按年度繳納;六、會費繳納和使用情況每年向常務理事會報告,並接受會員監督。第十一條 團體會員單位應設立1-2名聯系人,負責本單位的會員發展申報、團體會費繳納及日常事務管理;第十二條 本會遵循中國科協制定的會員統一編碼規則,對個人會員進行統一編碼;第十三條 不按規定繳納會費的個人和單位,不得參與本會各項獎項的評選、不得擔任本會理事。
第十四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第四章 領導機構和負責人第十五條 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是本會最高權力機構。一、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一)制訂、修改本會章程;(二)選舉和罷免理事會理事;(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四)制定本會工作方針和任務;(五)決定章程規定的其他重大事宜。二、會員代表的產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質學會按規定分配的名額,由會員單位民主選舉產生,部分代表可由團體會員單位推舉產生,理事會現任理事和新擬任理事候選人為當然代表。三、工作程序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如遇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召開,應由常務理事會議決定後,報中國科協批准,但提前或延期召開一般不得超過一年。第十六條 理事會理事會是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工作,對全國會員代表大會負責。一、理事選舉程序和條件(一)程序理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質學會,各專業委員會、研究分會、工作委員會,各團體會員有關部門及單位按規定分配名額推薦候選人,經上屆常務理事會議審議後,向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提出理事候選人名單,由全國會員代表大會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選舉產生新一屆理事會理事。(二)條件理事人選年齡應在70周歲以下,且在本行業領域有一定學術造詣、學風正派的專家、學者;在產學研第一線工作的科技工作者以及熱心學會工作並具有一定業務管理水平的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和企事業管理人員,理事可以連選連任,但不能超過兩屆,隔屆可再任。二、理事會行使的職權(一)執行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或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和常務理事;
(三)向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情況;
(四)制定本會發展規劃;
(五)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的設立、變更、注銷;
(六)籌備召開全國會員代表大會;
(七)決定會員的入會和除名;
(八)決定副秘書長和各分支機構負責人的聘任;
(九)向國家推薦重大學術成果和優秀人才;決定本會表彰和獎勵事項;
(十)審定內部管理制度、籌集學會活動經費;
(十一)審議、決定本會其他重要工作。
三、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遇特殊情況可以通訊方式舉行。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出席理事的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理事不能到會,可委託代表參加,並有委託投票權。
第十七條 常務理事會
本會設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第一、四至十條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一、由理事會提出常務理事候選人名單(常務理事人數不得超過理事人數的1/3),並採取無記名投票方法,選舉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若干名、常務理事若干名、秘書長一名組成常務理事會;理事長可委託一位副理事長擔任常務副理事長。
二、常務理事會每半年召開一次,遇特殊情況可以通訊方式舉行。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的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八條 學會負責人
一、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行業領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權威性;
(三)理事長、副理事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任職時年齡一般不超過62周歲且為專職;
(四)熱心學會工作,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學會換屆後一般不增補或變更秘書長以上負責人,確需增補或更換的,需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議,向中國科協提出申請,經審批同意後按學會章程規定進行選舉,並到民政部辦理備案等相關手續。
三、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每屆任期五年,連任不得超過兩屆。對任期內業績突出的秘書長,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名,全國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中國科協審查並經民政部批准,可再延長一屆任期。
四、理事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特殊情況下,經理事長委託、理事會同意,報中國科協審查並民政部批准,可由秘書長擔任本會法定代表人。
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五、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決議的執行情況。
理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權,可委託常務副理事長代行職權。
六、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監督、檢查各機構開展工作情況;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機構主要負責人,提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審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十九條 名譽理事
名譽理事只授予對本會工作做出重大貢獻的人士,且已退離本會工作崗位,經理事長提議,常務理事會審批,方可授予。
一、條件
名譽理事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方可授予:
(一)曾任本會常務理事、年齡60周歲及以上並已退離工作崗位;
(二)曾連任兩屆本會常務理事;
(三)曾連任三屆副秘書長且曾任本會理事。
二、名譽理事除享有會員的權利外,還具有以下權利:
1、優先參加本會主辦的國際、國內學術交流、考察、培訓等活動,並享有低於其他會員的會議注冊費;
2、免費獲得本會相關資料和主辦的出版物;
第五章 辦事機構
第二十條 本會根據工作需要設立辦事機構處理日常事務。辦事機構是在本會常務理事會領導下,日常工作由秘書長具體負責的常設專職業務機構。
辦事機構設在中國地質科學院,工作人員由中國地質科學院派出。
第二十一條 本會由常務理事會聘任的專職副秘書長協助秘書長主持辦事機構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二條 本會可對社會聘用的合同制工作人員實行流動的動態人事管理,建立流動人員管理制度和獎懲辦法,其人事檔案、社會保險、專業技術職務評定等委託北京(或部委)有資質的中介公司代為管理。
第二十三條 本會對社會聘用的合同制工作人員的工資、保險、福利待遇等按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分支機構
第二十四條 本會根據學科專業的發展及業務活動的需要,設置若干分支機構(專業委員會、工作委員會、研究分會、專項基金管理委員會)。分支機構是理事會領導下的非法人學術工作機構,承擔組織本專業學術交流、科學普及、咨詢服務、人才舉薦、培訓及專業研究等方面的任務。
第二十五條 分支機構設主任委員一人、副主任委員數人、秘書長一人和委員若幹人。主任委員和成員由有關方面協商、推薦,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聘任。
第二十六條 分支機構應按學會章程規定每五年換屆一次,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和秘書長年齡不得超過70周歲,連任不得超過兩屆。黨政機關副處級以上幹部兼任學會分支機構主任委員的,應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報批。
第二十七條分支機構的設立、變更和注銷,需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審議同意,報中國科協審查並民政部批准。
第七章 經費及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八條 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國內外個人、團體和單位的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中國科學技術協會撥款;
七、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條 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條 本會開展表彰獎勵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
第三十一條 本會合法收入享有法人財產所有權,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侵佔、私分或挪用。
本會財產必須用於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第三十二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第三十三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第三十四條 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采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 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第三十五條 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需依法接受民政部和中國科協認可的審計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八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六條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並等原因需要注銷,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建議,報國土資源部審查同意後經全國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中國科協審查批准。
第三十七條 本會終止前,需在中國科協和國土資源部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與清算無關的活動。
第三十八條 本會在民政部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三十九條 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中國科協、民政部和國土資源部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九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條 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並在通過後15日內報中國科協審查,經同意,報民政部核准後生效。
第十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 本章程於2011年11月1日經第十一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二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理事會。
第四十三條本章程自民政部核准之日起生效。
6. 誰是中國最早獲得世界聲譽的科學刊物
姜玉平
地質學、動植物學和生理學是中國近代最早興起並最先達到國際水準的科學,曾引起國際學術界的注意,我國最早獲得世界聲譽的科學刊物也產生於這幾個學科。
中國近代最早獲得世界聲譽的科學刊物非《中國古生物志》、《中國地質學會會志》莫屬,它們在中國近代科學史上的顯赫地位是不可動搖的。
《中國生理學雜志》不僅及時地報道了中國生理學界的成果,使中國在國際生理學界之聲譽因此增高,而且使中國生理學界與國際生理學界互通聲氣,促進了中外學術交流。引言
科學刊物是伴隨近代科學的興起而產生的,其主要職能是傳達和保存已經獲得的科學知識信息。近代以來各科學強國莫不重視科學刊物的建設,以致有「一國學術之盛衰,可於其雜志之多寡而知之」(戈公振,中國報學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頁217)之說。
中國近代科學先驅對科學刊物的功能和地位也有較為透徹的認識,1915年《科學》雜志發刊例言曾雲:「文明之國,學必有會,會必有報,以發表其學術研究之進步與新理之發明。故各國學界期報實最近之學術發達史,而當世學者所賴以交通智識者也。」鑒於此,他們篳路藍縷建立科學體制時非常注重科學刊物的建設,把建設名刊視為推進科學在中國植根和體制化一個不可或缺的方面。經過幾十年的竭蹶經營,至1936年國內各種科學刊物數量已達187種(Buck,Peter,Americanscienceand modern China,1876-1936,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80,頁210),並在一些學科中涌現出具有一定世界影響的刊物,為中國在世界科學界爭得了地位,洵屬難能可貴!
那麼,誰是中國近代最早取得世界聲譽的刊物呢?於此問題,目前對中國近代科技期刊研究最為系統的《中國大學科技期刊史》(姚遠,中國大學科技期刊史,陝西師范大學出版社,1997)未作探討。近日筆者細繹虞昊、黃延復二先生的大著《中國科技的基石——葉企孫和科學大師們》,發現他們在著中寫道:1930年7月18日,「理學院教授會決定發行《國立清華大學理科研究報告》(ScienceReportsof NationalTsing—HuaUniversity),是中國第一份獲得世界聲譽的學術刊物」(虞昊、黃延復,中國科技的基石—葉企孫和科學大師們,復旦大學出版社,2000,頁124)。筆者對此觀點深不敢贊同,為澄清史實,略作鉤沉,以揭示誰是中國近代最早獲得世界聲譽的科學刊物。中國近代最早享有世界聲譽的科學刊物
我國雖自清末自強運動時期就開始輸入西方科技,但直至民初始終仍未能設立真正的科研機構從事研究活動,故這個時期近代科學一直未能在中國植根。此時期內,國內雖也有一些科技刊物但基本上是以宣傳和介紹近代科學知識為主。
中國近代真正開始進行自然科學研究活動還是在新文化運動時期。地質學是中國近代率先興起的自然科學,1916年北洋政府農商部設立中央地質調查所,蔡元培稱其為「中國第一個名符其實的科研機構」(中國的中央研究院與科學研究事業,載《蔡元培全集》(8),浙江教育出版社,1996,頁299),標志著中國近代科學研究的真正開始,地質學在短期內就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
生物學步地質學之後塵迅速成長,以1922年8月中國科學社在南京設立生物研究所肇其端,聚集一批留學歸國學者從事動植物分類學、解剖學及遺傳學等研究,並使研究本土生物資源之風很快被及全國。這些學科率先發達之原因何在?主要是因為這些學科「既不要很復雜很精密的實驗儀器,又具有突出的地域性。因此他們都較早建立,並且在中國科學家的辛勤努力下,也都取得了較為顯著的成就。」(周培源,六十年的中國科學,載《紀念五四運動六十周年學術討論會論文集》(一),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0,頁49)此外,在洛克菲勒基金會資助下,1922年北京協和醫學院改組,組織一批國外生理學家和歸國學者在生理科學(生理學、生物化學、葯理學、營養學等)領域進行有系統的研究,研究成績極為突出,使協和迅速成為世界知名的生理科學研究中心之一。
而1930年以前,國內的數理化科學雖已有少數科學家,但他們還「沒有機會將科學推進到展開研究的地步」(吳大猷,我的科學心路歷程,載《吳大猷文錄》,浙江文藝出版社,1999,頁7),尚未取得國際地位。地質學、動植物學和生理學是中國近代最早興起並最先達到國際水準的科學,曾引起國際學術界的注意,我國最早獲得世界聲譽的科學刊物也產生於這幾個學科。
評價一種科學刊物是否稱得上是世界名刊,目前學術界似乎並沒有一致的標准,筆者以為,最主要的標准至少應該具備這幾項:一是報道了許多重要的科學成就;二是刊物水平在國內外學術界得到一致公認的高度評價;三為國內外同行視為重要的參考文獻。以下是1930年代以前地質學、生物學領域中幾種頗有國際影響的國內刊物,因現在對其早期情形已知之寥寥,甚或模糊不清,故作述介並徵引國內外的評價以反映其聲譽。
1《中國古生物志》(Palaeontologia Sinica)與《中國地質學會會志》(Bulletin oftheGeological Society of China)
創辦於1916年的中央地質調查所是中國近代地質學的中心,為了能及時刊印自身的研究成果,自1919年始先後辦有《地質專報》、《地質匯報》、《中國古生物志》(均為不定期)等刊物。其中,以《中國古生物志》(英文)最具影響,它由世界著名古生物學家葛利普(A.W.Grabau,1870-1946)協助丁文江於1922年創辦,專載中國古生物學研究成果,分甲(古植物)、乙(古無脊椎動物)、丙(古脊椎動物)、丁(古人類)四種。至新中國成立前夕,甲乙丙丁四種分別已出10冊、48冊、51冊、17冊(李春昱,前中央地質調查所對中國地質學事業的幾點貢獻,載《中國地質事業早期史》,北京大學出版社,1990,頁39),此後改為中文版繼續出版至今。
中國地質學會於1922年1月27日正式成立,它是中國近代成立最早的學會之一。並於1922年創辦學會刊物《中國地質學會會志》,主要以西文來刊載地質學、古生物學等研究成果,基本上每年1卷4期,至1951年出至31卷,後改為《地質學報》(中文版)繼續出版至今。中國地質學會以地質調查所為掛靠單位,會員起初也以地質調查所的人員為主體,二者關系極為密切,故《中國地質學會會志》早期所刊論文也大部分來自地質調查所。
地質學是中國近代各科學領域中成就最大的學科,地質調查所、北大地質系、中研院地質所等機構在古生物學、地質學、古人類學等領域的大批高水平成果通過《中國古生物志》、《中國地質學會會志》等刊物公諸於世,蜚聲國際,也使這些刊物在世界地質學界佔有一席之地,漸露頭角,備受稱贊。
1924年,英國著名地質學家J.M.Gregory在NATURE上撰《中國的科學復興》,對地質調查所的工作給予了充分的肯定,並認為《中國地質學會會志》對中國地質學發展的貢獻甚大(J.M.Gregory,ScientificRenaissanceinChina,NATURE,1924,113(2827):19)。1925年中國地質學會開年會時,有位法國地質學會副會長告訴翁文灝:「我們法國地質學會三年的貢獻,也沒有你們這一年的多。」(翁文灝,為何研究科學如何研究科學,科學,1926,10(11)1315)當然這不乏恭維之意,然絕非虛語。至1927年,地質調查所已與國外270餘處機構建立了刊物交換關系,到抗戰前,與中國地質學會交換刊物的國外機構也多達220處。所以,美國學者弗思在傳記《丁文江》中說,《地質匯報》、《中國古生物志》「這兩種雜志很快就在國際學術界中傳播開去」((美)夏綠蒂·弗思,丁文江—科學與中國新文化,湖南科技出版社,1987,頁45),中國地質學界的成就也為國際同行廣為知曉。
1932年,美國地質調查所重要地質學家戴維·懷特寫信給丁文江稱贊中國地質調查所「一系列高水平的刊物」,並說:「我們對您在那種即使不令人失望至少也使人沮喪的條件下所進行的工作表示驚奇」(同前,頁51-52)。這樣,《中國古生物志》、《中國地質學會會志》遍及世界各國,並「成了世界各國地質圖書館所不可或缺的重要參考資料」(黃汲清,三十年來之中國地質學,科學,1946,28(10)251-252)。鑒於它們的國際影響,一些外國學者也以在其上發表論文為榮。
《中國古生物志》、《中國地質學會會志》等刊物報道了中國地質學界的許多重要成就,為中國科學在世界科學舞台上樹立了國際地位和威望。如1934年,美國科學史家C.H.Peake在著名科學史刊物ISIS(《愛雪斯》)上撰文,認為:「中國地質調查所在國際科學界有著應有的地位,它的學者是知名的,它的雜志被廣泛閱讀,它的研究為增加地球的博物史知識作出了真正的貢獻。」(C.H.Peake,Aspectsofthe introction of modern scienceintoChina,ISIS,1934,XXII,173-219)1941年北平研究院副院長、物理學家李書華曾說:「近來中國各科科學論文發表後曾引起世界學者的重視,予以批評引用,而導其先聲並為各科中之最發達者,當推地質學。假定沒有地質學提倡在前,說不定中國的科學發達要遲若干年。所以地質學對於中國的學術進步的影響,意義尤為重大。」(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二十五周年紀念會紀略,地質論評,1942,7(1-3)91)1944年,中國科學社社長任鴻雋在回顧五十年來中國科學發展之成就時,也認為:「我們的地質學,不但在國內成了獨立的學問,即在世界上也能佔一位置。」(任鴻雋,五十年來的科學,載《科學救國之夢—任鴻雋文存》,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2,頁581)諸如此類之評價,不一而足。
所以,中國近代最早獲得世界聲譽的科學刊物非《中國古生物志》、《中國地質學會會志》莫屬,它們在中國近代科學史上的顯赫地位是不可動搖的。
2《中國生理學雜志》(Chinese Journal of Physiology)
1926年2月27日,中國生理學會在協和醫學院生理系成立,會員起初主要以協和醫學院研究人員為主,當年9月6日在該會第一屆年會上決定創辦《中國生理學雜志》。《中國生理學雜志》於1927年1月創刊,每年4期為1卷,每卷約450頁,所刊論文以英文為主,並附中文提要。它圖文並茂、蔚然可觀,「印刷和內容俱臻上乘,堪與學術先進諸國的學報比美」(吳襄,三十年來國內生理學者之貢獻,科學,1948,30(10)296),抗戰期間出至第16卷時被迫休刊,戰後續出,至1952年出至第18卷停刊,後改為《生理學報》(中文版)繼續出版。
該雜志是1949年前國內刊載生理科學研究成果最重要的學術刊物,它「取材殊為嚴格」,報道的成果水平很高,在國內外獲得極高的聲譽。神經解剖學家盧於道曾說:「北平協和出版之中國生理學雜志,在世界上頗有地位。」(盧於道,二十年來之中國動物學,科學,1935,20(1)46)生理學家柳安昌也認為:「在品質方面,總可以同世界有名的生理學雜志,並肩齊驅」(柳安昌,生理學,載《中華民國科學志》(二),台北中華文化出版事業委員會,1956,頁7)。它發行之後,海外同道「紛紛訂閱」,使其能長期以海外訂費收入來擔負刊物的出版費用,這在當時國內科學期刊界是十分罕見的,這也就「表示刊物內容之夠上學術標准了」(吳襄,中國生理學會,科學大眾,1948,4(6):278)。
由於《中國生理學雜志》刊載的研究成果的水平舉世公認,很快就引起國際生理學界的關注,在國際上也同樣享有盛譽。在它問世半年之後,1927年6月出版的英國生理學會所編《生理學文摘》(PhysiologicalAbstracts)中就介紹了《中國生理學雜志》,並有它所刊論文的摘要。此外,它還被載入InternationalIndexMedicins中(胡傳揆,協和的創辦,載《過去的學校》,湖南教育出版社,1982,頁385)。生物化學家吳憲在該雜志上的文章還曾被著名的NATURE雜志介紹過。所以,心理學家汪敬熙稱贊說,它「每期內的論文,在英美德法的生物學、醫學和心理學的摘要雜志都有提要登出,並且許多的論文都能引起外國研究同一問題的學者的注意」。(汪敬熙,我們現在應該盡力提倡實驗的科學,獨立評論,1936,196號,頁7-8)可見,它在短時間內就成為世界生理學界的重要刊物,並被當時許多生理學者視為必備參考文獻,當時在澳大利亞的英國神經生理學家埃科斯(JohnEccles,1963年獲諾貝爾獎金)就常讀《中國生理學雜志》,美國生理學家CharlesCode也曾說過:「我們學生理的人,不能不讀《中國生理學雜志》」(引自曹育,現代生理科學在中國解放前的發展,中國科技大學科學史系碩士論文,1986,頁20)。
《中國生理學雜志》還是一種國際化刊物,它實行面向世界,只要夠論文標准,不論國籍和投稿國別,均予登載,但始終以國內論文為主。據統計,至1949年在該雜志上署名發表論文的共有47個機構,其中國外的就有16個,包括如約翰·霍普金斯醫學院、劍橋大學生化系等世界著名研究機構。此外,還有一些在國外深造的中國生理學者如陳克恢、歐陽翥等也爭相向其投寄論文。這說明該雜志對身處科學中心的中外學人均具有相當的吸引力。
所以,《中國生理學雜志》不僅及時地報道了中國生理學界的成果,使中國在國際生理學界之聲譽因此增高,而且使中國生理學界與國際生理學界互通聲氣,促進了中外學術交流。
除了以上幾種之外,至1930年代中期我國具有國際聲譽的刊物還有一些,如:中國科學社生物研究所主辦的《中國科學社生物研究所專刊》(ContributionsFromthe Biological Laboratory of the Science SocietyofChina,英文,1925年始刊);靜生生物調查所主辦的《靜生生物調查所匯報》(Bulletin of FanMemorialInstituteofBiology,英文,1929年始刊);清華大學主辦的《國立清華大學理科報告》(英文,1931年始刊);中國物理學會主辦的《中國物理學報》(ChineseJournalof Physics,西文,1933年始刊)等。限於篇幅,此處不具論。結語
綜上所析,中國近代何種科學刊物最早獲得世界聲譽,也就昭然若揭了。《中國古生物志》和《中國地質學會會志》無可爭辯為最早,《中國生理學雜志》次之。《國立清華大學理科報告》固然於1930年代中期刊載了許多重要科研成果,引起國內外科學界的注意,也具有較高的聲譽,但將它定為「中國第一份獲得世界聲譽的學術刊物」,實在是缺乏依據。看來,在歷史研究中樹立「第一」是須謹之又謹的!回顧以上幾種中國近代享有世界聲譽的科技刊物的輝煌歷史,不僅會激發當前我們建設世界級名刊的熱忱和信心,更重要的是我們可以從中汲取成功經驗,對當前科技期刊建設有所助益與啟迪。來源:《中華讀書報》
7. 中國地質大學老師待遇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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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如何在地質學會個人會員服務平台上注冊繳費
登錄中國地質學會網站——會員管理——補充個人資料——提交會員申請——在線繳費專
一定要補充 個人屬資料,上傳電子照片,然後在提交會員申請裡面,申請普通會員,選擇繳費年限,然後提交審核,等審核通過了,就可以繳費了。
9. 中國地質學會怎樣加入
是要加入中國地質學會會員嗎?全國各省都有省級地質學會,您是哪個省的就找哪個省地質學會。經省級地質學會審批同意後,在會員證上加蓋中國地質學會鋼印,即可成為中國地質學會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