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地質災害評估工作
A. 地質災害評估員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掌握了不少的東西,在以後的發展上是否可以考取一些證書或是別的成就
我也是學地質出身的,現在在鐵四院地路處工作,我今年剛拿到注冊岩土證,這個可以考的,作用很達
B. 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程序是怎樣的
(1)接受評估委託。
(2)建設項目初步分析及現場踏勘。
(3)地質環境條件基本特徵版分析和建設權項目工程分析。
(4)劃分評價級別,確定評價范圍。
(5)地質災害調查。
(6)地質災害類型確定及評價要素選取。
(7)現狀評估、預測評估。
(8)綜合評估。
(9)防治措施。
(10)結論與建議。
(11)提交評估報告或者說明書。
C.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流程
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是有效預防、減輕或避免地質災害對未來工程設施及其運行環境直接危害和間接危害的一項主動防災措施。科學合理地開展此項工作,對發現項目建設區潛伏重大地質災害問題、提供地質災害防治措施和建議,以及指導建設項目安全實施和運營等方面均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黃雅虹等,2007)。
為規范我國建設工程和規劃區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切實貫徹《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國土資源部於2004年頒發了 「國土資源部關於加強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04]69號文件)及附件《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技術要求(試行)》(以下簡稱《技術要求》),作為目前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規范和依據。
(一)評估的任務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的任務包括:
(1)查明地質災害的類型、規模、分布特徵及其形成的地質環境條件和誘發因素;
(2)分析預測工程項目建設對地質環境的影響;
(3)評價工程建設是否誘發新的地質災害和工程本身遭受地質災害的危險性;
(4)劃分地質災害危險區;
(5)進行建設用地適宜性評價;
(6)提出地質災害防治建議等(郭富贅等,2003)。
(二)評估對象及災種
《技術要求》規定,凡在全國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各類建設工程以及進行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時,均要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需要提及的是:一旦受建設單位委託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無論場地是否跨越地方縣(市)地質災害調查劃分的所謂易發區和非易發區,均應進行評估。
圖2-2 常見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辦理流程圖(各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流程各異.以當地行政主管部門為准)
需要評估的主要地質災害種類,《技術要求》中有明確的規定。總體可概括為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含岩溶塌陷和礦山采空塌陷)、地裂縫和地面沉降及不穩定斜坡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
除地質災害外,還經常遇到一些環境地質問題需要討論,主要有活動斷層、岩溶、沖溝、淤泥、軟土和飽和砂土的液化等,一般情況下是將其納入到相關災害中進行討論。如岩溶問題可以並入到地面塌陷或地下水污染災害中討論;活動斷層、軟土、砂土液化等問題可並入到地面變形或不均勻沉降(陷)災害中討論(金德山,2004)。
(三)評估的基本要求
1.總體要求
(1)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工程建設,必須在可行性研究階段或者在申請核准、備案前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國務院令第394號,國辦發[2001]35號)。
(2)在已進行過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城鎮規劃區范圍內進行工程建設,建設工程處於已劃定為危險性大—中等的區段,還應按建設工程項目的重要性與工程特點進行建設工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國土資發[2004]69號)。
(3)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必須對建設工程遭受地質災害的可能性和該工程建設中、建成後引發地質災害的可能性做出評價,提出具體的預防治理措施(國土資發[2004]69號)。
(4)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災種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含岩溶塌陷和礦山采空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和凍土沉陷等。
(5)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主要內容是:闡明工程建設區的地質環境條件基本特徵;分析論證工程建設區各種地質災害的危險性,進行現狀評估、預測評估和綜合評估;提出防治地質災害措施與建議,並做出建設場地適宜性評價結論。
(6)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必須在充分搜集利用已有的遙感影像、區域地質、礦產地質、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和氣象水文等資料基礎上,進行地面調查,必要時可適當進行物探、坑槽探與取樣測試。
(7)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成果,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專家審查、備案後,方可提交立項、用地審批使用。
(8)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不替代建設工程和規劃各階段的工程地質勘察或有關評價工作。
2.評估的主要內容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是在查明各種致災地質作用的性質、規模和承災對象社會經濟屬性的基礎上,採用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方法,對其潛在的危險性進行現狀評估、預測評估和綜合評估。主要內容包括:(1)闡明工程建設區和規劃區的地質環境條件基本特徵;(2)調查分析工程建設區或規劃區各種地質災害的現狀;(3)簡要分析評估對象在建設或運營過程中與地質環境相互作用的范圍、方式、強度與持續時間;(4)分析論證建設工程遭受地質災害的可能性,工程建設中和運營中加劇或引發地質災害的可能性;(5)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現狀評估、預測評估和綜合評估;(6)給出建設場地工程建設地質適宜性的評估結論;(7)針對不同建設階段,提出防治地質災害的地質工作意見和防治地質災害的具體措施建議。
3.評估的程序和方法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工作程序包括前期野外調查和後期室內分析。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流程見圖2-3。
(1)野外調查方法:野外調查工作的基本原則是以較低的成本投入,獲取較多的基礎資料並得到可靠的評價結果。因此,除採用一系列傳統方法收集、獲取相關基礎資料外,需充分利用已有的新技術和新方法,進行高效、可靠的資料獲取。如利用空間對地觀測的InSAR技術可快速獲取大范圍、高精度現今地面沉降信息,對傳統的水準測量結果進行補充和驗證;利用高解析度數字化航片或衛星圖像,可對區域活動構造跡象、滑坡泥石流潛勢等進行有效判讀,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室內分析研究:室內分析研究主要是在野外調查及觀測的基礎上對地質災害進行現狀分析、未來預測和綜合評估。
圖2-3 地質災害評估工作程序圖
地質災害現狀評估和預測評估常採用的方法包括:地質歷史分析法和工程地質類比法。此外,現狀評估有時也採用地質環境條件綜合判別法,而預測評估有時會採用多因素分析法等。由於地質災害評估工作一般投入的實物工作量較少,又與建設項目的選址階段相對應,而且評估工作的性質是指出問題並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而不是解決問題。因此,評估的工作方法目前多以定性分析或半定量分析方法為主,較少採用定量計算的方法。如滑坡、崩塌、地裂縫、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包括斜坡及工程邊坡),一般採用地質類比法定性評估其穩定性;而對泥石流的穩定性多採用地質環境條件綜合評判法進行判定,或採用易發性量化指標半定量評估。地質災害綜合評估(地質災害危險性分區)方法較常見的有信息疊加法、多因素綜合判別法、模糊數學評判法和層次分析法等。
4.評估級別
依據建設項目重要性與地質環境條件復雜程度,《技術要求》將評估級別劃分為3級。凡重要建設項目,無論地質環境條件屬哪類,均劃為一級;較重要建設項目和一般建設項目的級別劃分是個難點,要根據地質環境條件復雜程度確定評估級別。確定評估級別時應按以下順序進行:(1)按《技術要求》確定的建設項目重要性類別;(2)按《技術要求》確定的評估區地質環境條件復雜程度;(3)根據這兩個判別結果來綜合確定評估級別(黃雅虹等,2007)。
5.評估范圍的確定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范圍不應局限於建設用地和規劃用地面積內,應視建設和規劃項目的特點、地質環境條件和地質災害種類予以適當擴大,確定對工程項目有直接影響和間接影響的區域范圍,必要時可對直接影響范圍做重要評估,而對間接影響范圍做一般性評估(邢岩等,2004)。
地質災害的空間分布(從形成到成災)有點狀、線狀和面狀之分,如崩塌、滑坡可以相對理解為點狀;泥石流、地面塌陷及地面沉降為面狀;地裂縫為線狀。因此確定評估范圍時,除用地單位申請批復的面積外,要充分認識和預測不同災種從形成到成災可能涉及的空間。一般而言,對於滑坡、崩塌,其評估范圍應達到 「山坡有多高范圍就有多大」 的基本要求;泥石流災害要追索到泥石流形成區,必須以完整的溝道流域面積(包括沖洪積扇)為評估范圍;地面塌陷及地面沉降的評估范圍應與初步預測的可能范圍相一致;具有線狀特徵的地裂縫,也應按預測的可能延展范圍作為評估范圍。對於預測確有困難的災害類型,評估范圍一般應大於現狀確定范圍的3~5倍。當然,評估范圍的確定離不開建設工程的實際布局(王得楷,2002)。
(四)評估報告內容要求
評估報告內容包括:前言、評估工作概述、地質環境條件論述、現狀評估、預測評估、綜合評估和結論。其中,評估工作概述中涉及的工作方法及完成的工作量,建議用列表的方式比較簡明,另外,應盡可能附一張清晰的、包含有建設用地位置、交通和評估工作實際材料(如鑽孔、物探線等)的示意圖。
1.地質環境條件
地質環境條件綜合分析是認識評估區基本環境特徵和分析地質災害形成環境,以及討論擬建工程環境效應的重要基礎。地質環境條件所涉及的內容包括:氣象、水文,地形、地貌,地層岩性,地質構造與區域地殼穩定性,工程地質、水文地質條件及人類工程活動對地質環境的影響等。不能僅僅停留於環境現象或環境特徵的簡單羅列,而應緊密結合工程布局,突出與地質災害發育規律分析和危險性評估有聯系的環境要素或環境特徵,重視區域地質環境的研究,並從區域環境條件中分析地質災害體的演化過程和主要控制及誘發因素。為了給後續分析論證提供必要的資料支撐和邏輯鋪墊,應以詳細描述的方式突出與地質災害發育規律分析和危險性評估有聯系的環境要素或環境特徵,而與地質災害發育規律分析和危險性評估無關的環境描述,要盡量簡略(金德山,2004)。地質環境條件復雜程度的總體評價應用「復雜、中等、一般」 來定位。跨度大的復雜地區或環境地質條件分區、分段明顯的,可以用分段分片評價。
2.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是災害易發程度、危險程度和危害程度的綜合反映。其實質是對建設項目區,在地質環境現狀條件和未來工程活動條件下,地質災害的空間預測和成災可能性的預測,是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核心內容。
(1)現狀評估和預測評估:現狀評估除按《技術要求》的規定進行外,還應注意其著重點是對現有災害的分析和評述。分析和評述內容應包括:災害發育基本規律的歸納;代表性災點的重點剖析;各種災害(點)歷史危害情況、現實活動特徵及穩定狀況的評價(金德山,2004)。危險性一律用大、中、小描述,避免使用 「較」 字。
在現狀評估中如果沒有地質災害就不評估,切忌畫蛇添足;對現狀地質災害不發育,但工程建設和運行中有可能誘發地質災害的地區,可開展評估工作;對有液化發生的區域及地段,液化評估時要依據相應的國家規范,如區域性評估可按建築規范進行評估等。
預測評估的側重點是在評估區疊加了擬建工程影響後,擬建工程和環境可能遭受地質災害危害的危險性程度的預測評價。一般情況下,按可能遭受地質災害的次序進行分災種危險性評估,而對於有些復雜工程也可按功能區分別論述。
需要指出的是,由於地質災害的危險性評估是一種風險評估,所以應借鑒已有的同類型工程在建設過程中誘發或遭受地質災害的經驗,這將為在建工程的地質災害評估提供有效的信息,為地質災害的預測評估提供可靠的依據,減少預測的風險性。
(2)合理區分現狀評估和預測評估:綜合評估和最終結論主要是依據現狀評估和預測評估結論而定。根據筆者的體會,在評估報告中往往易出現二者重復性大、重點不突出和結論不夠明確的問題。因此,處理好二者的關系十分重要。從現狀評估、預測評估的內容看,二者的關系比較清楚:即現狀評估是預測評估的背景;而預測評估不但要緊緊圍繞工程布局和施工特點進行,而且還應與現狀評估結果相互疊加後,共同形成危險性預測評估的最終結論(王得楷,2003)。
3.綜合分區評估及防治措施
(1)綜合評估原則與量化指標:地質災害危險性綜合評估應遵守「區內相似、區際相異、並置取大」 的原則。評估工作以說清問題為原則,其量化指標的確定可以以地質分析方法為主,定量評價為輔。如果資料充分,有條件的可進行定量分析評價。
(2)綜合評估內容:地質災害危險性綜合評估包括:(1)危險性分區;(2)建設場地適宜性分區評估;(3)防治措施。這些內容應按區段評估,並配以相應的說明。
綜合評估的側重點是在現狀評估和預測評估的基礎上,根據現有和潛在地質災害成災的可能性和成災後果的嚴重性,對工程建設區和規劃區進行分區(或分地段、分工程部位)的綜合評估(金德山,2004)。
危險性分區可根據評估區地質災害危險性綜合評價結果進行劃分,符合哪一級就劃為哪一級。如只有危險性大區和危險性小區,就沒有必要在它們中間再劃分一個危險性中區;又如只有危險性中區,就沒有必要再劃分一個危險性小區等。另外,要防止危險性分區隨意擴大或縮小化,如由於工程施工開挖造成邊坡失穩時,地質災害危險程度較重區將主要集中在工程沿線或僅限於河谷等特殊地帶,有時在進行危險性分區劃分時,往往可能將劃分范圍擴大到外圍,這樣是不合理的(邢岩等,2004)。
綜合評估應簡明扼要,只要把現狀評估和預測評估的主要認識反映出來即可,避免對上述評估的簡單重復。對地質災害危險性大的或中等的,要提出防治地質災害的措施與建議;對重大地質災害防治,尤其是提出避讓或改變建設工程選擇的,要提出論證,並給出建設場地適宜性評價結論。
(3)建設場地適宜性評價與地質災害防治措施:建設場地適宜性評價結論是評估工作的目的,最終結論的得出應該建立在2個判據之上:一是地質災害危害後果的嚴重程度,對此不能僅局限於災害對擬建工程影響的分析,還要考慮擬建工程對加劇和誘發地質災害的影響和對環境帶來的危害;二是地質災害防治的難易程度,此評價既要考慮技術上進行防治的難易程度,還要考慮防治費用的投入及經濟上的合理性(金德山,2004)。
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最終目的是防止地質災害發生,即獲得「防」 和 「治」 的具體措施。因此,選擇的工程防治技術類型越簡單,越易於實現越好,通常經濟實用的技術是應該首先推薦的(具有特殊目的的工程項目除外);對於地質災害危險性大,現有經濟技術條件難以達到防治要求的場地,從「防」 的角度,應態度明確,堅決提出 「躲避」、「另選場地」 和 「局部改選」 的建議,不應遷就局部和地方利益,鑄成潛伏重大災害隱患工程的大錯(王得楷,2002)。
(五)評估報告評審要求與備案
評估報告完成後,需按照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組織專家進行報告評審,評審完待評估報告提交委託單位後,還要對評估成果進行備案。
D. 地質災害評估發展前景怎樣
前景不錯,參考相關《中國地質災害防治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回》信息顯示,答 我國屬於地質災害頻發國家,每年因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巨大。目前國家已制定多項相關法律法規,完善災害治理資質評估機制,加強地質災害治理行業監管力度。
從長遠看來,隨著國民經濟水平的持續提高和財政收入的不斷增長,地質災害治理投資規模持續擴大,地質災害治理行業將呈現高速發展態勢。
國民經濟的發展程度直接影響著地質災害治理行業的發展速度,隨著經濟實力的迅速崛起,綜合國力不斷提升,中央和各級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的快速增長,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斷改善,地質災害治理行業呈現出快速發展態勢,其增速遠遠超過國民經濟的總體增速。
E. 關於加強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的通知 作廢了嗎
評估肯定要做,只是省去了備案環節。前段時間國家不是在精簡行政審批程序嘛,備案環節就省略了,但是評估照做
F. 年度全國地質災害應對工作總結評估報告
本報告所指的地質災害主要是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和地裂縫災害。評估方式採用收集資料和綜合分析,評估依據是《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評估重點是國家層面關注的重大地質災害,即特大型和大型地質災害災情或險情。
本報告中所有統計數據未包含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省相關數據。
一、基本情況
2013年全國共發生地質災害15403起,其中滑坡9849起、崩塌3313起、泥石流1541起、地面塌陷371起、地裂縫301起、地面沉降28起,直接經濟損失102億元。造成人員傷亡的地質災害有203起,共造成481人死亡、188人失蹤、264人受傷。與2012年同期相比,2013年地質災害發生數量、造成死亡失蹤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均有所增加,分別增加7.5%、78.4%和93.2%(表1)。
表1 2013年與2012年同期地質災害基本情況對比
2013年我國除上海、天津外的其餘29個省(區、市)均發生過不同數量的地質災害,主要發生在甘肅、四川、廣東、湖南、浙江和廣西等省(區、市)。地質災害發生數量居於前三位的依次是甘肅、四川和廣東等省;因災死亡失蹤人數居於前三位的依次是四川、西藏和雲南等省(區);因災直接經濟損失居於前三位的依次是甘肅、四川和遼寧等省。
二、應對工作總結評估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突發地質災害應對工作,國務院領導同志多次做出明確指示。我部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在工作中不斷創新機制,完善措施,全力做好地質災害應對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
通過召開2013年全國地質災害應急工作會議,總結以往工作的經驗與教訓、研討工作推進措施並部署全年地質災害應急工作,為全年地質災害應對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堅實可靠的保障。2013年,在相關部門的密切合作下,在各級地質災害應急管理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咨詢專家和群測群防員的共同努力下,全國突發地質災害應對工作取得顯著成績。
(一)各級黨委政府狠抓落實。
2013年各級地方黨委、政府認真扎實推進各項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全國已有21個省份、161個市、990個縣建立了地質災害應急管理機構,26個省份、171個市、420個縣建立了地質災害應急技術支撐機構。我部建立了全國地質災害應急專家庫和7個區片應急專家隊伍,就近指導地方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二是中央和地方加大了防治經費投入力度。全國共有30個省(區、市)、208個市(地、州)、1179個縣(市、區)設立了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三是加強了地質災害調查評估與隱患排查工作。全年共完成地質災害勘查1萬余處;四川蘆山「4·20」地震發生後,派出67個工作組、500餘人次開展震區地質災害調查,編錄地質災害隱患點14319處;在三峽庫區建立了255處重大崩塌滑坡和重點庫岸段的專業監測網並實施了專業監測,完成了28個縣(區)級監測站的建設和縣(區)、鄉(鎮)、村(組)三級群測群防監測體系建設,實現了對3049處崩塌滑坡(涉及59.5萬人)動態有效監測,並啟動了三峽後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全國共有2032個城鄉建設及相關規劃、10萬多個工程建設項目實施了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15萬個隱患點進一步完善了防災預案;四是應急演練與技術培訓工作卓有成效。2013年全國共組織開展不同規模地質災害應急演練1.7萬次,參加人數達129萬多人,其中專業技術人員開展技術演練與培訓123次,參加人數達4萬多人次;全年共培訓群測群防員超過40萬人次。五是總結經驗,推廣成果。調研總結各地防治工作經驗,組織開展群測群防工作經驗交流。通過報紙和網路等媒體,向各地推廣宣傳好的經驗做法,明顯提升了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能力。
(二)相關部門配合密切。
我部與國務院相關部委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加大協同防治地質災害的工作力度。一是繼續深化與中國氣象局合作開展預警預報工作,國土資源部門與氣象部門信息共享和信息通報機制更加健全和完善,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精細化水平得到顯著提高。通過建立部門聯合監測預警信息共享平台,全國已有30個省(區、市)、323個市(地、州、盟)、1880個縣(市、區)建立了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體系。地質災害預警預報工作已被社會各界尤其是地質災害多發區的人民群眾廣泛接受。聯合開展全國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十年工作總結,總結了預警工作機制、技術方法和減災成效等方面的成功經驗與存在問題,為改進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基礎。二是與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及各級地方政府努力加大全國特大型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投入力度,中央和地方財政2013年投入資金超過200億元。三是與水利、教育、環境保護、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旅遊、能源和科技等部門協調聯動,繼續加強相關領域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在地質災害評估與監測等方面進展明顯。
(三)國土資源部門指導有效。
以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作為地質災害防治最高價值准則,認真做好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一是部署工作周密及時,2月即召開2013年度全國地質災害趨勢預測會商會,分析形勢,研判趨勢,確定防範重點。3月下發通知,提出總體工作要求。4月召開全國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視頻會議、5月召開全國地質災害應急管理工作暨技術培訓會,進行全面動員和部署。在汛期和關鍵時段召開3次全國視頻會,針對降雨、台風、冰雪凍融等可能引發地質災害的情況,發出相關防災通知19次,對防治工作再動員、再部署、再落實。11月召開全國地質災害災情統計研討會,強調了新形勢下地質災害災情統計和地質環境綜合統計工作的重要性,並對各省(區、市)地質災害統計人員進行了災情報送標准、規范和技術要求培訓。二是加強監督指導,開展巡查排查復查。我部全年共50餘次派出由部領導和司局負責同志帶隊的工作組檢查指導,在31個省(區、市)安排100餘名區片專家長期駐守。針對局地強降雨、台風等天氣,各地充分發揮群測群防體系作用,做到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後復查。省市縣三級共組織督促檢查組、隱患巡查組超萬次。針對1月11日雲南鎮雄縣果珠鄉山體滑坡、3月29日西藏墨竹工卡縣滑坡、4月20日四川蘆山7.0級強烈地震、7月10日四川都江堰市三溪村山體滑坡、7月22日甘肅漳縣岷縣6.6級地震等重、特大型地質災害事件,均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派出工作組及專家組指導開展應急處置工作。三是繼續完善監測預警信息發布,全年共製作170份汛期國家級地質災害預警預報產品,在中央電視台發布111次(橙色預警92次、紅色預警19次),在國土資源部門戶網站、中國地質環境信息網、國土資源手機報發布160次(黃色預警以上)。通過網路QQ群建立地質災害預警多媒體共享服務平台,可隨時瀏覽查閱。另外,針對台風、地震等緊急情況開展的應急預警工作取得了較好效果。例如,四川「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期間,發布地震區地質災害紅色預警7次、橙色預警4次,提醒當地居民和救災人員注意防範地震餘震及降雨誘發的崩塌滑坡等地質災害。10月6日,為防範「菲特」台風可能引發的地質災害,我部協同中國氣象局以及浙江、江西、安徽和福建等省,應急啟動地質災害氣象預警,發布地質災害紅色預警信息,警示當地居民和提醒相關部門注意地質災害防範。
(四)群測群防應對能力提升。
大力加強群測群防隊伍建設,組織培訓大批群測群防監測員,增加群測群防覆蓋范圍,提升基層突發地質災害應對能力。一是繼續開展以縣(區、市)為對象的群測群防有組織、有經費、有規劃等的「十有縣」建設,全國「十有縣」總數達到1765個,覆蓋95%以上的地質災害高、中易發區。同時啟動了地質災害防治高標准「十有縣」建設。二是加強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尤其是臨災應急避險知識的宣傳力度,採取多種簡便易懂、易學易會的方式,推廣宣傳地質災害「五步避險法」、抗擊地質災害典型事跡等,使幹部群眾的防災知識、避險意識進一步增強。三是各地群測群防隊伍建設繼續發展,全國群測群防員已超過35萬名,已成為應急避險和重特大地質災害應急處置的重要工作力量。
(五)應急隊伍逐步建實建強。
隨著地質災害應急工作的開展,應急隊伍力量蓬勃發展。一是應急隊伍建設迅速發展,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分級設立了地質災害應急管理機構和應急專業技術支撐隊伍。二是專業技術力量不斷加強。全國各級應急機構共有數千名應急專家分布在各省(區、市)指導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近3500傢具有地質災害防治資質的專業隊伍共計20多萬人承擔著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及勘查、設計、施工、監理等工作,汛期派出專家3000餘人次參與2013年的地質災害排查、巡查、核查和應急處置。三是廣泛調動社會力量開展地質災害防治,通過組織培訓、宣傳教育等方式,動員大專院校、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志願者隊伍,參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六)保障措施得力有效。
為有效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制定了切實可行的保障措施,並不斷豐富和完善。一是加強隊伍的組織管理,明確參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人員職責定位。各級職能部門完善監督考核制度,不斷優化目標,細化工作內容。二是加快完善地質災害應急制度與技術標准體系,積極推進地質災害應急技術指導標准、應急處置技術指南、應急裝備配置標准、應急防治技術要求、應急演練指南等規章制度的制定工作,規范地質災害應急響應行動。三是建立地質災害防治資金保障制度。會同相關部門加大地質災害防治資金投入,廣拓資金渠道,鼓勵企業和個人投入,爭取國際組織資助和社會民間捐助。地質災害防治資金,實行專款專用,並加大審計力度,保證資金的有效利用。四是建立地質災害防治物資儲備制度。對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勘查設計、施工、監測等方面的物資進行有效儲備管理。
三、工作建議
汛期(5-9月)是地質災害的主要發生期,地質災害防治形勢依然嚴峻。2014年,國土資源部將繼續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防災減災的各項要求,充分認識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面臨的嚴峻形勢,切實加強日常防災工作,重點做好四川、雲南、重慶、貴州、遼寧、廣東、廣西、福建、陝西、甘肅、浙江、安徽、新疆、山西、西藏、青海、吉林、河南等省(區、市)的地質災害隱患排查工作,有效防範因異常強降雨引發的地質災害;特別關注三峽庫區、汶川、玉樹、彝良、雅安、漳縣岷縣等地震災區和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區;注意防範沿海地區由於台風引發的突發性地質災害。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繼續全面貫徹落實《決定》。
一是研判趨勢,實時分析雨情、水情、災情、險情的動態變化,有針對性地做好工作部署和措施落實。二是以人為本,積極主動避災,一旦有極端氣象或成災跡象,立即把危險地帶人員撤出,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第一位。三是狠抓重點,重點防範城鎮、鄉村、丘陵山區、旅遊景點等人員集中區和交通幹道、重要流域、重點設施周邊等部位,尤其要強化工程施工場所人員的防災意識,落實防範措施。四是加強落實,狠抓調查排查、監測預警、宣傳演練、綜合防治、應急搶險、科技研究等工作的落實,克服鬆懈、麻痹等思想。五是協調配合,加強與相關部門溝通,建立聯防聯控機制,做好防災信息共享、應急預案完善、防治資金安排、應急救援處置等工作,統籌做好地災防治與城鄉規劃、生態整治、基礎設施建設等相關工作,有效消除地災隱患,規避災害風險。
(二)建立健全地質災害應急體系。
健全完善各級地質災害應急管理機構和國家級地質災害應急技術指導中心與地質災害應急區域分中心,指導重點省(區、市)建實建強地質災害應急專業隊伍。實現地質災害易發省(區、市)應急會商的互聯互通,初步建成應急信息支撐平台,建設地質災害防災減災與應急技術標准體系,顯著提高我國地質災害應急業務技術水平。
(三)進一步加強宣傳、培訓與演練。
擴大地質災害防治知識的宣傳覆蓋面,豐富宣傳方式。根據實際要求組織相關培訓與演練,督促、指導各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開展相關地質災害應急培訓與演練。
四、典型案例分析
2013年,因災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特大型地質災害113起,造成312人死亡失蹤、14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57.3億元;因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大型地質災害有194起,造成63人死亡失蹤、48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3.5億元。2013年3起典型地質災害情況如下:
(一)雲南省鎮雄縣趙家溝「1·11」滑坡災害。
1.基本情況。
2013年1月11日8時18分,雲南省昭通市鎮雄縣果珠鄉高坡村趙家溝發生滑坡災害,造成46人死亡、2人受傷。
通過現場調查、無人機獲取影像分析等,測算滑坡啟動物源體長約120米、寬約110米、平均厚約16米,總體積約21萬立方米。滑坡物源啟動後,在快速運動過程中對斜坡和溝谷的殘坡積土層進行碰撞和鏟刮,裹攜了大量岩土體和碎屑物,使滑坡堆積體體積增加至約40萬立方米。滑坡途中發生兩次碰撞偏轉,形成滑程約900米的高速遠程滑坡。
2.成因分析。
趙家溝滑坡是一起在特殊地形地貌、地層岩土和氣象條件下形成的,具有突發性、隱蔽性和破壞性的特大型地質災害,主要成因如下:
一是地形地貌山高坡陡。滑坡後緣高程1735米,趙家溝村民組所在地高程1556米,高差達179米。滑坡區陡坎與斜長緩坡交替,整體地形坡角約35度,滑坡所處的陡坎部位的地形坡角達50度,斜坡穩定性較差。
二是斜坡岩土體鬆散破碎。滑坡發生在第四紀鬆散的殘坡積粘性土夾碎塊石中,主要由二疊紀軟弱砂頁岩風化破碎形成,十分鬆散,整體性差、強度低。
三是冰雪凍融導致土體軟化、強度降低。滑坡發生區域長期乾旱,近一個月來持續雨雪凍融天氣,地表水不斷滲入鬆散土體,使土體含水量增加、自身重量增大、土體軟化、強度降低,斜坡在重力作用下易於變形破壞。
四是受到彝良地震的影響。滑坡發生地距2012年「9.7」彝良地震震中約100千米,是彝良地震的Ⅳ度影響區,地震對斜坡岩土結構和土體完整性有一定影響。
3.應急處置。
(1)趙家溝上方斜坡及平台上滑坡堆積物結構鬆散,有再次向下滑動的可能,對該區域開展監測巡查工作,避免堆積物再次向下滑動造成人員傷亡;
(2)滑坡區東側不穩定性斜坡穩定性差,對下方趙家溝、曾家寨村民小組構成威脅,加強監測,居民轉移安置;
(3)開展村莊搬遷選址場地地質環境調查評估和災後恢復重建工作;
(4)加強專業指導,完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發現地質災害隱患及時納入了監控范圍。
4.啟示。
(1)在西南山區,特別是雲、貴、川接壤的烏蒙山區,除關注汛期多雨對滑坡等突發地質災害的觸發外,持續時間長、地表徑流少、入滲多的久雨(雪)也是觸發滑坡災害的主要因素,需要加強監測預警。
(2)加強對冬季雨雪天氣引發地質災害及高位遠程滑坡的預警預報及防治技術研究。
(二)西藏墨竹工卡縣「3·29」特大型滑坡災害。
1.基本情況。
2013年3月29日凌晨6時許,西藏自治區拉薩市墨竹工卡縣扎西崗鄉普朗溝澤日山東坡約30萬立方米塊碎石土體殘坡積物失穩滑動,其後推動前緣鬆散堆積體失穩形成整體滑動。滑坡進入溝谷後,進一步鏟刮溝底和兩側鬆散堆積物,形成約2000米的滑坡-碎屑流,溝口段堆積體長約600米、寬70~180米、厚15~25米,總體積約200萬立方米。滑坡碎屑流摧毀掩埋溝口施工人員暫住地,災害造成66人死亡、17人失蹤。
2.成因分析。
「3.29」滑坡災害是在地形陡峻、岩石破碎、冰雪凍融強烈等因素綜合作用下形成的一起特大型滑坡-碎屑流地質災害。滑坡成因如下:
(1)滑坡位於普朗溝源頭,地形陡峻,坡度達42度~45度,呈「V」型狹長溝谷,滑坡源頭到堆積區長約2000米。滑坡後緣高程5359米,前緣高程4535米,高差824米。
(2)區內地質條件復雜,推覆構造、滑覆構造發育,新構造活動強烈。出露地層主要有多期形成的火成岩、沉積岩,岩石蝕變強烈,岩體破碎。表層第四系主要為塊碎石層,被當地群眾稱為「澤日山」(意即「碎石山」)。
(3)2012年11月至2013年2月期間,氣候極度乾燥,3月以後,連續多次陣雪,雪水滲透,降低了斜坡體穩定性。
(4)滑坡的啟動過程系後緣殘坡積體失穩滑動,推動前緣鬆散堆積體,形成整體滑動。
3.應急處置。
開展普朗溝流域地質災害隱患排查,評估選定下游群眾的搬遷點。加強群測群防工作,落實監測預警責任人,發放地質災害防災工作明白卡,標明對地質災害位置、誘發因素、居民注意事項、預警信號、撤離路線和避險安置點等,努力降低地質災害的危害。
4.啟示。
(1)加強對滑坡隱患點源頭的監測預警,加大宣傳力度,普及地質災害預防知識,指導群眾提高識別地質災害隱患點的能力。
(2)高度重視居民區、工程建設區、工礦企業、旅遊區和臨時人員居住地等場址的地質安全評估,加強監測預警,落實防災預案和責任制,有效減輕或避免地質災害的危害。
(三)四川都江堰市三溪村「7·10」特大型滑坡災害。
1.基本情況。
2013年7月10日10時30分,四川省都江堰市中興鎮三溪村一組發生大型高位山體滑坡災害。災害共造成45人死亡、116人失蹤。
2.成因分析。
滑坡災害所處區域為龍門山向成都平原的過渡地帶,地貌上屬於構造侵蝕地貌和全新統沖洪積堆積地貌。出露地層主要為白堊系的砂礫岩,岩體強度大。自7月8日20時起,都江堰市出現區域性大暴雨天氣,至7月10日20時,累計最大降雨量達到1059毫米,是1954年都江堰市有氣象記錄以來雨量最大的一次降雨。
經調查,滑坡後緣高程1132米,前緣高程755米,高差377米。滑坡堆積區長約1200米,平均寬約150米,平均堆積厚度10米,估算滑坡體積約180萬立方米。滑坡位於自然斜坡的陡傾地帶,中部溝谷堆積有大量鬆散碎屑物,下部為地勢較為平坦的村莊。特大暴雨形成的坡面地表水大量匯入坡體內部的貫通性裂縫,形成高水頭壓力,在壓力推動下,上部岩體發生崩滑,對溝谷中飽水的鬆散堆積體形成沖擊侵蝕,觸發流狀滑動並鏟刮鬆散體,導致滑坡體積增大,對下部村莊形成破壞。由於滑坡岩體強度大、外觀無裂縫,且植被異常茂密,災害隱蔽性極強。另外,此次災害具有突發性強和規模大等特點,因此造成了重大人員傷亡。
3.應急處置。
災害發生後,滑坡體後緣臨空,其上寬約200米較平緩坡體上堆積有約30萬立方米崩塌岩體,崩塌堆積岩體距臨空面約50米,進行了加強監測預警。
4.啟示。
加強高位山體滑坡的研究,尤其是遠程碎屑流地區滑坡的監測。此外,加大地質災害低易發區的排查和巡查力度,做到「溝到頭,坡到頂」。
G. 淺談加強重要建設工程地質勘察、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地震地質調查成果地質資料匯交管理
於順然
(江蘇省國土資源廳,南京210029)
摘要 本文結合江蘇省成果地質資料匯交管理工作的實際,在對「 重要建設項目工程地質勘察、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及地震地質調查」類成果地質資料的匯交范圍進行了細化的同時,並對其匯交人、匯交時間、匯交數量及內容、法律責任等方面做了細化,意在引起廣大成果地質資料匯交義務人、地質資料管理者及其同仁們,高度重視該類成果資料的匯交管理,使地質資料在國民經濟建設中,更好地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關鍵詞 建設項目;成果地質資料;匯交管理
地質成果資料的統一匯交是手段,社會公開利用是目的。不該匯交的而匯交了是浪費,該匯交的而未匯交則是違法。《地質資料管理條例》附件:「地質資料匯交范圍」中對「重要建設項目工程地質勘察、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及地震地質調查」形成的成果地質資料的匯交范圍,規定得既籠統又原則,有的甚至只是其條目式的,在具體成果地質資料匯交管理工作的實踐過程中,其可操作性比較差,從而給該類成果資料的匯交管理工作帶來諸多麻煩和問題。
為進一步加強對「重要建設項目工程地質勘察、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及地震地質調查」成果地質資料的匯交管理,根據國務院《地質資料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國土資源部《地質資料管理條例實施辦法》、《江蘇省地質資料管理辦法》,筆者結合多年對江蘇省成果地質資料匯交管理工作實際,在此提出如下對策建議,供有關領導及同仁們參考。
1 匯交細目
在國務院《條例》目前尚未修訂之前,可以國土資源部或省廳規范性文件的形式,進一步細化「重要建設項目工程地質勘察、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及地震地質調查」成果地質資料的匯交細目。「重要建設項目工程地質勘察、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及地震地質調查」成果地質資料,在《條例》附件「地質資料匯交范圍」的十大類中占兩大類,江蘇省的具體規定為:
1.1 重要建設項目工程地質勘察成果地質資料匯交范圍:
農水方面:水利、水庫工程(受益面積大於5萬畝的灌溉工程和容量大於1000萬立方米的水庫工程)。
交通方面:長度超過10千米的鐵路;長度超過500米的隧道;長度超過500米的橋梁年吞吐量大於100萬噸的港口、碼頭;二級以上的公路、火車站及機場。
電力方面:核電站、抽水蓄能電站,容量大於10萬千瓦的水電站、火電站。
工業方面:年產量大於20萬噸的鋼鐵廠、水泥廠,用地大於200畝的工業、企業建築。
其他方面:放射性設施、軍事設施、集中供水水源地、水處理廠等重要小型工程勘察資料。
1.2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成果地質資料的匯交范圍
(1)按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分級,被定為「一級」(需報省廳備案)的項目。
(2)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程度為復雜(地質災害發育強烈;地形與地貌類型復雜;地質構造復雜、岩性岩相變化大、岩土體工程地質性質不良;工程水文地質條件不良;破壞地質環境的人類工程活動強烈等)的項目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資料。
(3)本文上述1.1所屬「重要建設項目工程地質勘察地質資料匯交范圍」項目中。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成果資料。
1.3 地震地質調查成果資料匯交范圍
1.3.1 地震地質資料包括自然地震地質調查(測量、觀測)
①地震地質調查、宏觀地震考察、地震烈度考察(活斷層、地震地質、大地構造、地震研究)。②地震地質前兆觀測、地形變測量、地磁測量、地電測量、地應力測量、重力測量、斷層位移測量。③地下水位(地下流體)觀測、地溫觀測等。④建築工程抗震、地震災害防治、地震安全性評估資料。
1.3.2 重要建設項目工程地質勘察、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及地震地質調查成果地質資料的匯交人
國務院《條例》規定,項目出資單位(人)是其項目成果地質資料的匯交人。①由國家出資的項目,其工作項目的承擔單位是該成果地質資料的匯交人(國家出資:江蘇省將其界定為中央財政、省級財政、市級財政、縣鄉級財政均為國家出資)。②非國家出資的項目,項目出資人可以以協議、合同等形式,委託承擔項目單位代為匯交該類成果地質資料。③由中外合作開展的項目,其參與合作項目的中方為成果地質資料的匯交人。
1.3.3 匯交時間、數量及內容
本規定所涉及的成果地質資料的匯交時間為:自工作項目驗收結束之日起180日內匯交(江蘇省將其規定為本勘察、評估項目驗收結束的時間,而非整體項目結束時間)。
上述勘察、評估項目成果地質資料復制後,按國務院《條例》及《地質資料管理條例實施辦法》規定,向省地質資料館匯交紙質資料兩份,電子文檔一份(其電子文檔製作及質量要求同地質礦產類)。
1.3.4 法律責任、行政處罰
(1)未按照本辦法規定時間匯交地質資料的,由省國土資源行政部門向其發出催交通知書,責令在60日內匯交成果地質資料,逾期仍不匯交的,按國務院《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2)匯交成果地質資料經驗收不合格,匯交人逾期拒不按要求修改補充匯交的,視為拒匯交地質資料,由省國土資源行政部門依照國務院《條例》按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1.3.5 幾點認識及體會
(1)江蘇省省土面積100500平方公里,其中平原面積100000平方千米,是礦產資源小省,每年能夠匯交的地質礦產類成果地質資料只有30種左右。近些年來,江蘇省地質資料館每年接收匯交的成果地質資料數量在100種左右。這其中有近三分之二的成果地質資料是重要建設項目工程地質勘察、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及地震地質調查類成果地質資料。由此可見,加強和規范該類成果地質資料的匯交與管理工作,在江蘇省地質資料的匯交與管理工作中佔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2)近年來,通過我們的積極工作,匯交到省地質資料館的「重要建設項目工程地質勘察、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類成果地質資料有:南京長江大橋、二橋、三橋、江陰長江大橋、潤楊長江大橋、蘇通長江大橋、南京地鐵等。蘇通長江大橋、連雲港核電站的工程地質勘察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成果地質資料的匯交工作正在交涉過程之中。
(3)有關江蘇省地震地質調查成果資料的匯交問題,早在計劃經濟時期,江蘇省地震局曾經向江蘇全省地質資料處匯交過一些地震地質調查方面的成果資料,自20世紀90年代起,江蘇省地震地質調查成果資料的匯交工作則處於停滯狀態。近來此項工作仍在協調過程之中。
向國家匯交合格的成果地質資料是廣大地質資料匯交義務人應盡的法律義務。筆者將近些年來江蘇省「重要建設項目工程地質勘察、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及地震地質調查」類成果地質資料匯交管理工作中的有關規定、做法、存在的一些主要問題及認識體會羅列於本文,並提出了一些對策建議,意在引起廣大成果地質資料匯交義務人、地質資料匯交管理者及其同仁們,高度重視該類成果資料的匯交,使地質資料在國民經濟建設中,更好地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H. 什麼項目 要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在地質災害易發區進行工程建設應當在可行性研究階段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編制地質災害易發區內的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時,應當對規劃區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第15條規定,城市建設、有可能導致地質災害發生的工程項目建設和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的工程建設,在申請建設用地之前必須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主要依據《國土資源部關於加強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04]69號)文件要求,相關技術要求依據《通知》附件1"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技術要求(試行)"。《通知》規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分級進行;對承擔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的單位實行資質管理制度;報告應經具有資格的資質災害防治專家進行審查;對評估成果實行備案制度。
評估成果根據評估級別的不同分別由縣級、市級和省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認定,並按要求抄報部、省、市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不符合條件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不予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包括下列內容:
(1)闡明工程建設區和規劃區的地質環境條件基本特徵
(2)分析論證工程建設區和規劃區各種地質災害的危險性,進行現狀評估、預測評估和綜合評估
(3)提出防治地質災害措施與建議,並作出建設場地適宜性評價結論。
I. 地質災害評估報告到底是哪個部門需要
按照之前國土部的規定,建設項目預審中,地質災害評估和壓覆礦產資源評估是內必備的申報材料容。。但是目前有些省內規定,土地預審可不提供,但是審批階段必須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