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地理標志商標
1. 地名商標的地名商標與地理標志
在司法實踐中,與地名商標最密切聯系,亦最容易混淆的就是地理標志。為全面認識地名商標的法律特性,有必要對地名商標與地理標志作一比較。
原產地名稱又稱地理標志, 是工業產權保護的對象之一。世界貿易組織Trips協議(《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第二部分第三節專門規定了地理標志的保護問題。協議中使用的地理標志,「系指下列標志:其標志出某商品來源於某成員地域內,或來源於該地域中的某地區或地方,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其他特徵,主要與該地理來源相關聯」 中國商標法採用了地理標志一詞,「是指標示某商品來源於某地區,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徵,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志。」原產地名稱權是一種實體權,是無需履行任何程序而自生的一種自然權利,其代表著產品質量和生產者的信譽;而且,原產地名稱也是一種無形財產,其價值往往比有形財產更大。原產地名稱不僅表明產品的來源地,更讓人聯想到該產品所獨有的品質、聲譽或特性。因此,原產地名稱所依附著的產品往往是馳名地方的特產,在原產地內外廣大地域為公眾所知曉是原產地名稱的構成要件之一。
原產地名稱與地名商標既有密切聯系,又有本質區別。首先,從法律性質看,原產地各稱與地名商標都屬於無形資產,具有財產權的性質,兩者都通過特定標識區別產品不同的生產者,兩者在法律本質上是相同的,都具有識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功能。其次,從原產地名稱與地名商標的外觀表述看,雖然原產地名稱中也涉及到地名的描述,但區別於一般地名商標,原產地名稱一般由一個地名與某一商品聯系起來組合而成,其形式為地理名稱 商品名稱,例如西湖龍井茶、景德鎮瓷器等;而地名商標直接通過地理文字識別商品或服務的來源和表明商品或服務的質量。再者,原產地名稱不同於地名商標,中國商標法對原產地名稱採取雙重保護模式,即將原產地名稱納人證明商標和集體商標的保護范圍,同時,在同一原產地名稱下,企業對產品仍可以申請自己的注冊商標,這種雙重保護模式顯然更有利於權利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作為例外情況,由於葡萄酒和烈性酒具有重大經濟價值,Trips協議對葡萄酒和烈性酒的產地名稱實行特別保護,即絕對禁止將這類地名作為商標注冊。中國商標法未有這樣的規定。
2. 關於國家地理標志證明商標設計者的權益
××××××協會(機構) 「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則 (參考樣本)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促進 (本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務項目)的生產、經營,提高商品(或服務項目)質量,維護和提高「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在國內外市場的聲譽,保護使用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和管理辦法》,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 」是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核准注冊的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用於證明 (本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務)該產品的原產地域和特定品質。 第三條 (地理標志注冊人)是「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注冊人,對該商標享有專用權。 第四條 申請使用「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應當按照本規則的規定,經 (地理標志注冊人)審核批准。 第二章 「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使用條件 第五條 使用「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商品的生產地域范圍(范圍具體到鄉鎮及村,或者以山、河為界劃定) 及該地域特定的自然地理環境 。 第六條 使用「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商品(或服務項目)的特定品質(包括感觀和量化指標) 。 第七條 使用「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商品在種、養殖及加工製造過程中的特殊要求(產品無需加工製造的,不寫此條) 。 第八條 同時符合上述使用條件的產品經營者,可申請使用「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 第三章 「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使用申請程序 第九條 申請使用「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申請人應向 「 」(地理標志注冊人)遞交《地理標志證明商標使用申請書》。 第十條 (地理標志注冊人)自收到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書後,在 天內完成下列審核工作: 1、 (地理標志注冊人)派人對申請人的產品及產地進行實地考察。 2、綜合審查後,做出書面審核意見。 第十一條 符合「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使用條件的,應辦理如下事項: 1、雙方簽定《地理標志證明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2、申請領取《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准用證》; 3、申請領取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標識; 4、申請人交納管理費。 第十二條 申請人未獲准使用「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可以自收到審核意見通知 天內,向注冊人所在地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訴, (地理標志注冊人)尊重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裁定意見。 第十三條 「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有效期為 年,到期繼續使用者,須在合同有效期屆滿前 天內向 (地理標志注冊人)提出續簽合同的申請,逾期不申請者,合同有效期屆滿後不得使用該商標。 第四章 「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被許可使用者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 「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被許可使用者的權利: 1、在其產品上或包裝上使用該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及「中國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 2、使用「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進行產品廣告宣傳; 3、優先參加 (地理標志注冊人)主辦或協辦的技術培訓、貿易洽談、信息交流活動等; 4、對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管理費的使用進行監督; 5、其他權利(由地理標志注冊人根據具體情況做出規定)。 第十五條 「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被許可使用者的義務: 1、維護「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產品的特定品質、質量和聲譽,保證產品質量穩定; 2、接受 (地理標志注冊人)對產品品質的不定期的檢測和商標使用的監督; 3、「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使用者,應有專人負責該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標識的管理、使用工作,確保「 」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標識不失控、不挪用、不流失,不得向他人轉讓、出售、饋贈「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標識,不得許可他人使用「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 4、其他義務(由地理標志注冊人根據具體情況做出規定)。 第五章 「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管理 第十六條 (地理標志注冊人)是「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管理機構,具體實施下列工作: 1、負責《地理標志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則》的制定和實施; 2、組織、監督按規定使用該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及「中國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 3、負責對使用該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商品(或服務項目)進行全方位的跟蹤管理; 4、對商品(或服務項目)質量進行監督檢測; 5、維護「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專用權; 6、協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查處理侵權、假冒案件; 7、對違反本規則的經營者作出處理。 第十七條 對本規則條款的修改應經商標局審查核准,並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地理標志注冊人)與「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被許可使用人簽定的許可使用合同,送交雙方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並報送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備案,由商標局公告。 第十八條 (地理標志注冊人)為保證「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使用工作的科學性、嚴肅性、公正性、權威性,誠請各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進行監督,同時也接受和處理使用「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產品的消費者的投訴。 第六章 「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保護 第十九條 「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受有關法律保護,如有假冒侵權等行為發生, (地理標志注冊人)將組織收集證據材料,並對舉報單位和個人給予必要的獎勵。 第二十條 對未經 (地理標志注冊人)許可,擅自在 本申請包括的商品(或服務項目)上使用與「 」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相同或近似商標的, (地理標志注冊人)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有關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提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查處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對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報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侵權者的刑事責任。
3. 咱阜陽已有7件中國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有你家鄉的嗎
阜陽市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總量達7件。
近日,「口孜大蒜」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核准,注冊為「中國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成為潁東區第一件中國地理標志證明商標。
除了「口孜大蒜」外,阜陽市被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認定為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還有「潁上大米」、「會龍辣椒」、「太和貢椿」、「臨泉老集生薑」、「李興桔梗」和「界首彩陶」。目前,阜陽市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總量達7件。
「口孜大蒜」系潁東區知名農業特產,曾被阜陽市政府評為全市20大名牌農產品之一,分白皮和紫皮兩種,因獨特的空氣、水質、土壤等自然條件而孕育,具有肉厚皮薄、瓣大整齊、蒜味濃郁等特點。
4. 什麼是地理商標
地理標志商標是標示某商品來源於某地區,並且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其他內特徵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容因素或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志。
申請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是目前國際上保護特色產品的一種通行做法。通過申請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可以合理、充分地利用與保存自然資源、人文資源和地理遺產,有效地保護優質特色產品和促進特色行業的發展。
"地名+品名"是地理標志的核心內容,屬於當地生產經營者全體。地理標志的注冊者獲得的不是"地名+品名"文字的商標專用權、而是地理標志專用標識的專用權。
(4)中國地理標志商標擴展閱讀:
法律依據
商標法規定,經商標局核准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商標法律保護。根據《商標法》和《商標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地理標志可以作為證明商標或者集體商標申請注冊。
2003年4月17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布《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根據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本身的特殊性,《辦法》明確規定了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和地理標志注冊、使用和管理有別於普通商標的特殊要求和規定。該《辦法》於2003年6月1日起實施。
5. 地理標志商標認定出來後在哪裡查詢
中國商標網是權威的商標免費查詢網,由工商總局商標局發布信息,任何人都可以查詢。
6. 如何審查包含地理標志的商標
2005年7月起實施的《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對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的申請與審批程序作了詳細具體的規定。 一、申請與受理 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由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機構或人民政府認定的協會和企業(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並徵求相關部門意見。申請保護的產品在縣域范圍內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提出產地范圍的建議;跨縣域范圍的,由地市級人民政府提出產地范圍的建議;跨地市范圍的,由省級人民政府提出產地范圍的建議。 申請人應提交以下資料: 1、有關地方政府關於劃定地理標志產品產地范圍的建議。 2、有關地方政府成立申請機構或認定協會、企業作為申請人的文件。 3、地理標志產品的證明材料,包括: (1)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書; (2)產品名稱、類別、產地范圍及地理特徵的說明; (3)產品的理化、感官等質量特色及其與產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之間關系的說明; (4)產品生產技術規范(包括產品加工工藝、安全衛生要求、加工設備的技術要求等) (5)產品的知名度,產品生產、銷售情況及歷史淵源的說明; 4、擬申請的地理標志產品的技術標准。 出口企業的地理標志產品的保護申請向本轄區內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提出;按地域提出的地理標志產品的保護申請和其他地理標志產品的保護申請向當地(縣級或縣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出。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和直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按照分工,分別負責對擬申報的地理標志產品的保護申請提出初審意見,並將相關文件、資料上報國家質檢總局。 二、審核與批准 地理標志產品 國家質檢總局對收到的申請進行形式審查。審查合格的,由國家質檢總局在國家質檢總局公報、政府中國站等媒體上向社會發布受理公告;審查不合格的,應書面告知申請人。有關單位和個人對申請有異議的,可在公告後的2個月內向國家質檢總局提出。 國家質檢總局按照地理標志產品的特點設立相應的專家審查委員會,負責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的技術審查工作。國家質檢總局組織專家審查委員會對沒有異議或者有異議但被駁回的申請進行技術審查,審查合格的,由國家質檢總局發布批准該產品獲得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的公告。 三、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的申請 《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指出,地理標志產品產地范圍內的生產者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應向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或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資料: (一)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使用申請書。 (二)由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產品產自特定地域的證明。 (三)有關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 上述申請經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或直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審核,並經國家質檢總局審查合格注冊登記後,發布公告,生產者即可在其產品上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獲得地理標志產品保護
7. 石家莊10個國家地理標志商標,看看有你們縣的嗎
石家莊10個國家地理標志商標,看看有你們縣的嗎?
近日,「井陘蘋果」和「藁城藁優麥」被國家工商總局批准為國家地理標志商標!
截至目前,石家莊市共有行唐大棗、「晉州鴨梨JINZHOUYALI」、贊皇大棗、平山綿核桃、趙縣雪花梨(包括梨、鮮雪花梨)、靈壽丹參、鹿泉香椿、井陘蘋果、藁城藁優麥等10項產品獲得國家地理標志商標。
以下為石家莊這10種特產:
行唐大棗
行唐紅棗歷史悠久,源遠流長,距今已有3000年的歷史。行唐縣大棗,具有個大、皮薄、肉厚、核小、色鮮、味甘等特點,對於成人保健,兒童發育、提高智力、延緩衰老具有重要作用。
晉州鴨梨
晉州被稱為「中國鴨梨第一鄉」,具有2000多年的栽培歷史。該果呈倒卵圓形,近果柄處有一鴨頭狀突起,形似鴨頭,故名鴨梨。因主要在天津口岸出口,又稱天津鴨梨。
晉州鴨梨果形俊秀,色澤鮮艷,皮薄多汁,香味濃郁,清脆爽口,酸甜適度,素有「天生甘露」之稱。其含糖量高達12%以上,並含有豐富的維生素C和鈣、磷、鐵等營養成分,更以所含B族維生素多而全堪稱各類水果中的佼佼者。此外還具有清心潤肺、止咳定喘、潤燥利便、醒酒解毒之功效。
贊皇大棗
贊皇大棗,別名贊皇長棗、金絲大棗、大蒲紅棗。作為唯一一個棗品種中的「自然三倍體」,贊皇大棗向來憑借營養豐富、個大、含糖量高達62%的特色而聞名,為歷代皇家貢棗。果實營養價值豐富,被譽為「百果之首」「天然維生素之王」。贊皇大棗的果實呈紫紅色,用手掰開能拉出尺把長的蜜絲而纖連不斷,核小、肉細而脆、肉厚、味甜、方便貯運。河北省贊皇縣素有「中國大棗之鄉」的美譽。
平山綿核桃
平山綿核桃是平山縣的特產。在國內外久享盛名,與一般的核桃相比,大小均勻,外殼色澤光潤,果仁飽滿味美。平山鎮、東回舍鎮、溫塘鎮、南甸鎮、崗南鎮、古月鎮等都是盛產之地。平山縣更因此被中國經濟林協會命名為「中國核桃之鄉」。
趙縣雪花梨
趙縣雪花梨,又名「象牙梨」,因趙縣古稱趙州,所以趙縣雪花梨亦常被稱為「趙州雪梨」。趙縣栽培梨的歷史悠久,可上溯到2000多年以前。早在秦漢時代始就被歷朝歷代選作貢品進貢朝廷。
趙縣雪花梨果形長圓,色澤鮮艷,果面有淺褐色斑點,個頭碩大而皮薄。果肉潔白似雪,汁多味甜,質細脆嫩,有冰糖味和怡人的香氣。雪花梨除含有較高的糖分,果酸外,還含有蛋白質、脂肪、維生素C,礦物質和碳水化合物。雪花梨「性甘寒微酸」,具有「清心潤肺,利大小腸,止咳消痰, 清喉降火,除煩解渴,潤燥消風,醒酒解毒」等功效。
靈壽丹參
靈壽丹參已有兩千多年的種植歷史,目前該縣丹參種植面積達2.65萬畝,種植帶主要是沿磁河兩岸83公里,涉及全縣160個村莊,丹參畝產值在2300元到2800元之間。2007年5月該縣組織成立了邳彤中葯材專業合作社,新建28個專業種植合作社。同時,積極與省葯材公司、省農科院聯系,為合作社提供技術資金的支持,依託本地種植優勢,助力當地百姓脫貧致富。
鹿泉香椿
石家莊市鹿泉區谷家峪村四面環山,土壤肥沃,山坡地,閑散地多,無污染,無化肥、農葯,獨特的自然條件為香椿發展提供了有利保障。經專家驗證,該村「谷家」香椿屬紫油椿,為椿種中極品,香味濃郁,脆嫩多汁,味甜無渣,其營養成分糖、蛋白質、胡蘿卜素、硫胺素、核黃素、維生素C、芳香油的含量均高出普通香椿1~1.5倍。香椿不但具有很高的營養價值,還具有可觀的葯用價值,香椿的煎劑有抑制金黃色葡萄球菌、肺類球菌、痢疾桿菌、大腸肝菌的作用;香椿葉煮水能治疙疥風疸;泡菜可調治水土不服。我國民間有「食用香椿不染雜病」的說法。
井陘蘋果
地處太行山深處的井陘縣,海拔高,晝夜溫差大,空氣清新,水質優良,陽光充足。獨特的地理環境,賦予了蘋果卓越的品質和口感。井陘蘋果個大、形正,果品光潔鮮艷、肉質細膩晶瑩、脆爽多汁、酸甜適口、耐儲藏、糖份含量高,含有人體需要的鐵、鋅、錳、鈣等微量元素,氨基酸含量較高,經常食用,可起到幫助消化、養顏潤膚的獨特作用。
藁城藁優麥
石家莊市藁城區是全國強筋麥的發源地。1992年,藁城區農科所就培育出強筋麥品種「藁8901」,這是我國第一個完全替代進口強筋麵粉的品種,之後又先後培育出8個強筋麥品種。2017年,「藁城藁優麥」注冊了國家地理標志商標,藁城區80%以上種植的都是強筋麥。近幾年,藁城區加強產銷銜接,初步形成了「育繁推、產加銷」於一體的全產業鏈發展模式,年產值60多個億。
什麼是國家地理標志產品?
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是指產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質量、聲譽或其他特性本質上取決於該產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經審核批准以地理名稱進行命名的產品。其由國家質檢總局批准,具有權威性。
8. 商標中的地理標志 詳細介紹一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十六條 商標中有商品的地理標志,而該商品並非來源於該標志所標示的地區,誤導公眾的,不予注冊並禁止使用;但是,已經善意取得注冊的繼續有效。
前款所稱地理標志,是指標示某商品來源於某地區,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徵,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志。
按照商標法第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地理標志是指標示某商品來源於某地區,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徵,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志。
這一定義可以劃分為三個基本層次:
(一)地理標志是一種標示商品地理來源的標志
作為一種標示商品地理來源的標志,地理標志最基本也是最常見的構成要素或者成分就是地名。例如,「庫爾勒」(香梨)、「涪陵」(榨菜)、「章丘」(大蔥)、「黃岩」(蜜橘)、「漳州」(蘆柑)、「荔浦」(芋)、「蘭州」(百合)、「景德鎮」(瓷器)、「洛陽」(唐三彩)、「六安」(瓜片)、「信陽」(毛尖)、「洞庭山」(碧螺春)等。在少數組合商標中也使用了具有地理象徵意義的圖形,例如「洞庭山碧螺春」和「普洱茶」的商標圖樣所示。根據一些國家有關法律的規定,地理標志可以是標示商品或者服務特定地理來源的地理區域的名稱或指稱,也可以是因長期一致的使用而形成的標示特定地理區域的其他文字、短語或者符號,而有關地理區域無需與具有相同名稱的行政區劃或者村落相一致,也無需與該地理區域的現行正式名稱相一致。
(二)以地理標志標示的商品往往具有特定的品質、信譽或者其他特徵
以地理標志標示的商品往往在品質、信譽或者其他特徵方面具有與眾不同的特點,例如,據陳宗懋主編的《中國茶葉大辭典》記載,「洞庭山碧螺春」的特點是:條索纖細,捲曲成螺,茸毫密披,銀綠隱翠,清香文雅,滋味鮮醇,湯綠清明,葉底柔嫩,素有一嫩三鮮(色鮮、香鮮、味鮮)之稱。「西湖龍井」的特點是:色澤翠綠,扁平光滑,形似「碗釘」,湯色碧綠明亮,清香,滋味甘醇。「黃山毛峰」的特點是:形似雀舌,勻齊壯實,峰顯毫露,色如象牙,魚葉朵黃,清香高長,湯色清澈,滋味鮮濃、醇厚、甘甜,葉底嫩黃,肥壯成朵。「太平猴魁」的特點是:猴魁平扁挺直、二葉抱芽、自然舒展、白毫隱伏,有「猴魁兩頭尖,不散不翹不卷邊」之稱;葉色蒼綠勻潤,葉脈綠中隱紅,俗稱「紅絲線」;花香高爽,滋味甘醇,香味有獨特的「猴韻」。
(三)所標示商品的特定品質、信譽或者其他特徵是由其產地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決定的
這里所指自然因素主要包括水質、土壤、地勢、氣候等,同樣的品種離開了特定的地理氣候環境,其品質特徵往往迥然不同。人文因素用料、配方、工藝、歷史傳統的等因素。有些商品的品質或者其他特徵主要是由自然因素決定的,例如:大米、瓜果。有些商品則主要由人文因素決定,例如:織品、綉品、剪紙、風箏、年畫等。有些商品的品質特徵則是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雙重作用的結果,例如:茶葉、瓷器等。
9. 地理標志產品商標區別
地理標志保護產品:指產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質量、聲譽或其他特性取決於該產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經審核批准以地理名稱進行命名的產品,並進行地域專利保護。如問題中的左圖,帶有被保護的產品名稱的PGI標志。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包括:一是來自本地區的種植、養殖產品;二是原材料來自本地區,並在本地區按照特定工藝生產和加工的產品。地理標志產品產地范圍內的生產者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應向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或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資料:
(一)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使用申請書。
(二)由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產品產自特定地域的證明。
(三)有關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
上述申請經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或直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審核,並經國家質檢總局審查合格注冊登記後,發布公告,生產者即可在其產品上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獲得地理標志產品保護。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管理辦法》所指的專用標志,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為地理標志產品設立的專用標志,用以表明使用該專用標志的產品的地理標志已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核准注冊。專用標志的構成專用標志的基本圖案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中英文字樣、中國地理標志字樣、GI的變形字體、小麥和天壇圖形構成,綠色(C:60 M:0 Y:100 K:0; C:100 M:0 Y:100 K:50)和黃色(C:0 M:20 Y:100 K:0)為專用標志的基本組成色。工商專用標志應與地理標志一同使用,不得單獨使用。
綜上所述,如果地理標志保護產品被國家質檢總局審查合格注冊登記後,才能使用帶有被保護的產品名稱的PGI標志,如果該產品同時也已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核准注冊,可同時使用專用標志。如果還沒有被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核准注冊,只能使用帶有被保護的產品名稱的PGI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