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地理大區劃分標准
㈠ 中國地理區域是根據什麼劃分的
中國的地理區域劃分是把全國國土當做一個整體,並按照其特點劃分成幾個大版塊,以便進行權地理、氣候、經濟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和管理。
我國國土總共劃為5個區域,這就是東西南北中,又考慮到中國邊界形狀的特點,東北可以獨立,再考慮到青藏高原的高原特點,青藏地區可以獨立,華南、西南和東南可以合成南方地區,東北、華北和西北可以合稱北方地區。西南、青藏、西北可以合成西部地區,東南和華東可以合成東部地區。其餘為中部地區。地理區域的劃分應該是地理和行政區的結合,究其根本原因是考慮到方位、環境、地形、人文等等各樣的因素和一直以來的稱呼習慣。
㈡ 中國七大區怎麼劃分的
1、華北地區: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
2、東北地區:遼寧省回、答吉林省、黑龍江省
3、華東地區: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
4、華中地區: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
5、華南地區:廣東省、海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
6、西南地區: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西藏自治區
7、西北地區: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
(2)中國地理大區劃分標准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行政區劃由省級行政區、地級行政區、縣級行政區、鄉級行政區組成。具體情況如下:
省級行政區: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2個特別行政區,合計34個省級行政區。
地級行政區:293個地級市、7個地區、30個自治州、3個盟,合計333個地級區劃。
縣級行政區:977個市轄區、1303個縣、393個縣級市、117個自治縣、49個旗、3個自治旗、1個特區、1個林區,合計2844個。
鄉級行政區:8562個街道、20988個鎮、8102個鄉、966個民族鄉、153個蘇木、1個民族蘇木、1個縣轄區,合計38773個。
㈢ 中國按地理位置可以分為幾個大區
中國按地理位置分四個大區:北方地區、南方地區、西南地區、西北地區。回
細分為七大地理分區:答
1、東北地區(黑龍江省、吉林省、遼寧省、內蒙古東部)
2、華北地區(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河北省、內蒙古自治區中部)
3、華中地區(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
4、華東地區(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東省、福建省、台灣省)
5、華南地區(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
6、西南地區(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西藏自治區、重慶市、廣西壯族自治區。)
7、西北地區(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
㈣ 中國區域是怎麼劃分的
中國行政區域劃分為華北,東北,華東,中南,西南,西北。
具體行政區域劃分:專
1、華北地區:北京、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5個省、市、區)。
2、東北地區:遼寧、吉林、黑龍江、大連(4個省、市)。
3、華東地區: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寧波、夏門、青島(10個省、市)。
4、中南地區: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深圳(7個省、市)。
5、西南地區: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5個省、市)。
6、西北地區: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5個省、區)。
行政區域劃分又稱行政區劃,既可以表示對國家領土進行劃分的國家行為,又可以表示這種國家行為的結果。現行憲法規定的我國行政區劃是:
(1)全國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
(2)省、自治區分為自治州、縣、自治縣、市;
(3)縣、自治縣分為鄉、名族鄉、鎮;
(4)直轄市和較大的市分為區、縣;
(5)自治州分為縣、自治縣、市。
按照憲法的規定,我國行政區域基本上劃分為三級,即省級、縣級和鄉級,有些地方劃分為四級。
㈤ 中國四大地理區域劃分圖
中國四大區域:西北地區、北方地區、南方地區、青藏地區四大地形區域。
四大地理分區依據
綜合地理位置、自然地理、人文地理的特點,可以把我國劃分為四大地理區域,即北方地區、南方地區、西北地區和青藏地區。
其中,秦嶺、淮河一線是北方地區和南方地區的分界線。大興安嶺-陰山-賀蘭山為北方地區和西北地區的分界線。我國青藏地區和西北地區,北方地區,南方地區的分界線,大致以第一級階梯和第二級階梯的分界線。
我國的北方地區和南方地區,在地形、氣候、河流流量和植被類型等方面均有明顯差異;受自然環境的影響,北方地區和南方地區的人們,在生產方式、生活習慣、文化傳統等方面也有很大差異。
(5)中國地理大區劃分標准擴展閱讀:
根據我國經濟社會加速發展的新形勢,全國分為四大經濟區域:東部地區、東北地區、中部地區和西部地區。各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內容為:西部開發、東北振興、中部崛起、東部率先發展。
東北地區(黑龍江省、吉林省、遼寧省、內蒙古自治區東部的呼倫貝爾市、興安盟、通遼市、赤峰市、錫林郭勒盟)
中部地區(山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安徽省)
東部地區(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東省、江蘇省、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廣東省、海南省)
西部地區(重慶市、四川省、廣西壯族自治區、貴州省、雲南省、陝西省、甘肅省、內蒙古自治區西部、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青海省、西藏自治區)
㈥ 中國四大地理區域是怎麼劃分的
劃分四大地理區域的主要依據是氣候和地形
㈦ 中國分為幾大區各區包含
中國一般分為
1、七大地理地區:
華東(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東省、福建省、台灣省)。
華北(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河北省、內蒙古自治區中部)。
華中(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
華南(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
西南(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西藏自治區)。
西北(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西部阿拉善盟)。
東北(黑龍江省、吉林省、遼寧省、內蒙古東部)。
2、四大經濟分區:
根據我國經濟社會加速發展的新形勢,全國分為四大經濟區域:東部地區、東北地區、中部地區和西部地區。各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內容為:西部開發、東北振興、中部崛起、東部率先發展。
東北地區(黑龍江省、吉林省、遼寧省、內蒙古自治區東部的呼倫貝爾市、興安盟、通遼市、赤峰市、錫林郭勒盟)
中部地區(山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安徽省)
東部地區(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東省、江蘇省、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廣東省、海南省)
西部地區(重慶市、四川省、廣西壯族自治區、貴州省、雲南省、陝西省、甘肅省、內蒙古自治區西部、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青海省、西藏自治區)
(7)中國地理大區劃分標准擴展閱讀
中國地理區劃可以認為是國家地理區域劃分的簡稱。地理區域劃分首先是把全國國土作為一個整體。就是把一個國家的全部國土區域按照其特點劃分成幾個大塊,以便進行地理、氣候、經濟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和管理。
中國區域地理,其劃分從各個時代、研究重點、綜合性與可比性考慮,存在多種多樣的劃分方式,每種方式主題和重點各不相同。
根據美國地理學家理查德·哈特向(Richard Hartshorne)對區域的定義,「區域是一個具有具體位置的地區,在某種方式上與其他地區有差別,並限於這個差別所延伸的范圍之內,區域往往有具體的地方所指」。
㈧ 中國地理區域怎麼劃分
中國具體的區域劃分: 1、華東地區(包括山東、江蘇、安徽、浙江、福建、上海); 2、華南地區(包括廣東、廣西、海南); 3、華中地區(包括湖北、湖南、河南、江西); 4、華北地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 5、西北地區(包括寧夏、新疆、青海、陝西、甘肅); 6、西南地區(包括四川、雲南、貴州、西藏、重慶); 7、東北地區(包括遼寧、吉林、黑龍江); 8、台港澳地區(包括台灣、香港、澳門)。華北地區: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的一部分 華中地區:中國中部地區的簡稱。包括: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 華東地區:中國東部地區的簡稱。「華東六省一市」包括:山東省,江蘇省,安徽省,浙江省,江西省,福建省(台灣省)和上海市。 華南地區:中國南部地區的簡稱。華南三省(區)包括:廣東省,海南省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廣義上的華南地區還包括福建省中南部,台灣、香港、澳門。 西南地區:中國西南地區包括中國西南部的廣大腹地,地理上包括青藏高原東南部,四川盆地和雲貴高原大部。西南四省(區)一市包括:四川省、雲南省、貴州省、西藏自治區和重慶市。 西北地區:中國西北地區是中國西北內陸的一個區域,地理上包括黃土高原西部,渭河平原,河西走廊青藏高原北部內蒙古高原西部,柴達木盆地,和新疆大部的廣大區域。通常簡稱「西北」。西北五省區包括: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㈨ 中國的區域怎麼劃分的
一、中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行政區域劃分如下:
1、全國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
2、省、自治區分為市、自治州、縣、自治縣;
3、縣、自治縣分為鄉、民族鄉、鎮。
4、直轄市和較大的市分為區、縣。自治州分為市、縣、自治縣。
二、具體劃分如下:
1、華北地區: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
2、東北地區: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
3、華東地區: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
4、華中地區: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
5、華南地區:廣東省、海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
6、西南地區: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西藏自治區
7、西北地區: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省
8、4個直轄市: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慶市
(9)中國地理大區劃分標准擴展閱讀
區劃體制
省級行政區
省級行政區是中央人民政府直接管轄的最高一級地方行政區域,有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4種。
1、省——是中國國家地方一級行政區域,始於元朝,已有六、七百年的歷史。
2、自治區——是中國少數民族聚居地方實行民族區域自治而建立的相當於省的行政區域。新中國成立後共建立了5個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西藏自治區。
3、直轄市——即中央直轄市,由國務院直接管轄。是人口比較集中,在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具有特別重要地位的大城市。至1997年3月設立重慶直轄市為止,中國共設有4個中央直轄市:北京、天津、上海、重慶。
4、特別行政區——為「一國兩制」的實施,憲法第三十一條專門規定國家在必要時可以設立特別行政區。
特別行政區與省、自治區、直轄市同屬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至1999年12月澳門回歸為止,中國共設立2個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
參考資料:網路——中國行政區劃
㈩ 中國地理的區域劃分以及所屬省份
中國一般分為七大地理地區:
1、東北(黑龍江省、吉林省、遼寧省);
2、華東(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台灣省);
3、華北(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河北省、內蒙古自治區);
4、華中(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
5、華南(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
6、西南(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重慶市、西藏自治區);
7、西北(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10)中國地理大區劃分標准擴展閱讀
中國地理區劃可以認為是國家地理區域劃分的簡稱。地理區域劃分首先是把全國國土作為一個整體。就是把一個國家的全部國土區域按照其特點劃分成幾個大塊,以便進行地理、氣候、經濟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和管理。
由於中國疆域的寬廣,從地形、氣候、人文、經濟和政治各個角度分析,有各種類型的地理區域,各種地理區域類型可以劃分為自然帶、亞地帶、自然大區、自然區等等亞區。
四大經濟分區:
根據我國經濟社會加速發展的新形勢,全國分為四大經濟區域:東部地區、東北地區、中部地區和西部地區。各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內容為:西部開發、東北振興、中部崛起、東部率先發展。
東北地區(黑龍江省、吉林省、遼寧省、內蒙古自治區東部的呼倫貝爾市、興安盟、通遼市、赤峰市、錫林郭勒盟)
中部地區(山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安徽省)
東部地區(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東省、江蘇省、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廣東省、海南省)
西部地區(四川省、廣西壯族自治區、貴州省、雲南省、重慶市、陝西省、甘肅省、內蒙古自治區西部、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青海省、西藏自治區)